明年3月起昆明门诊“两特病”超量开药部分按自费处理
云南医保
明年3月起昆明门诊“两特病”超量开药部分按自费处理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06日 10:45:18 来源: 云南日报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发布《门诊“两特病”累计超量开药告知书》,增加累计超量开药审核规则。2018年12月1日起,对医师开具的累计超量开药处方进行提醒,昆明市医保参保人每次结算时医保统筹最大支付37天服用量。明年3月1日起,累计超量按自费处理。
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费用审核处处长张欲晓介绍,目前昆明市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已基本完成医疗保险事前提醒、事中控制、事后审核信息系统(统称智能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如今,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主要是完善门诊挂号个人基本信息采集。他提醒:“参保人到医院看病挂号时,要刷下医保卡,保证系统准确提供提醒服务,从而顺利开药。”
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医疗服务监督机制,保证医保患者合理用药,避免超量开药造成医保基金流失,专门增加累计超量开药审核规则,同步取消提前开药审核规则和超量开药审核规则,该局特发布《门诊“两特病”累计超量开药告知书》。昆明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将于2018年12月1日起,对医师开具的累计超量开药处方进行提醒,参保人每次开药量原则上不得超过30天,可提前7天开药,每次开药时既往开药剩余量加本次开药量累计超过37天(家庭签约医生67天)服用量的视为累计超量开药,医师根据提醒修改处方,以避免出现超量开药违规。2019年3月1日起,若经征求患者意见后患者仍坚持超量开药的,昆明市医疗保险结算信息系统将对累计超量开药按自费处理。(记者 熊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