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召开国家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

北京精神卫生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的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中央政法委等十个部委共同制定的《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市委政法委牵头于2018年12月10日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教委、市委社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信访办、市残联共同召开了北京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启动会。西城、朝阳、海淀、怀柔、房山5个试点区的相关部门和北京市有关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工作人员共计78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特别邀请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夏刚副局长对《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夏刚副局长向大家介绍了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背景,阐述了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同时他讲到前期全国精神卫生综合工作试点已取得很大成绩,但也存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心理健康专业人才匮乏、培养机制尚未建立、政府、社会、公众协同合作的共识和行动远未达成、服务和管理滞后、法律法规尚待起步等问题。以此次试点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全国心理服务体系,提高心理服务质量,各部门联合,达到预防为主、减少精神疾病发生、严重精神障碍预防关口前移的目的。夏刚副局长表示北京市是省级层面第一个召开试点工作启动会的,体现了北京市是作为首善之区的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希望北京市能在试点建设中积极总结经验,发挥带头引领作用。

随后,市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社会工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信访办、市残联的领导同志汇报了目前开展的心理服务工作及体系建设情况,提出开展我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的意见和工作要求,并表示市区两级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全力推进我市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最后,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对我市试点工作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深刻领会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与目标要求,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二是要求各试点区紧密结合实际,把贯彻落实试点与区域平安建设和健康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服务,推动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三是要求各试点区要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全市的角度开展此项工作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要求各试点区建立健全由党政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试点区政法委、卫生计生、宣传、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信访、残联等部门形成合力,大胆探索,改革创新,整合资源,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在完成国家要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制订自选工作目标和任务,推进试点相关任务的落实。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长夏刚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副巡视员刘泽军

启动会现场

北京市精神卫生保健所供稿/供图

长按二维码关注北京精神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