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住院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一州一策”

云南医保

楚雄州住院付费方式改革实现“一州一策”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0日 14:29:00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通讯员 罗旺 傅锐)在云南省深入推进医改进程中,截止今年10月楚雄州统一了住院付费标准,通过实施DRGs付费方式改革,合理确定DRGs付费标准,激励了医院主动降低医疗成本;提高医院的管理效率,从根本上避免了滥检查、乱用药行为,不断提高了卫生资源利用率;破除逐利机制,让医生主动控费,合理诊疗、合理用药,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质,让人民群众获得最大实惠。

  DRGs(英文Diagnosis Related Groups缩写),中文翻译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它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住院天数、临床诊断、病症、手术、疾病严重程度,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等因素把病人分入相应的诊断相关组,然后决定医保部门应该给医院多少补偿的一种付费方式。

  据了解,这种付费方式通过统一的疾病诊断分类定额支付标准的制定,达到医疗资源利用标准化,有助于激励医院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迫使医院为获得利润主动降低成本,缩短住院天数,减少诱导性医疗费用支付,有利于费用控制。而参保患者相关医疗保险待遇政策按原有规定执行,与医院结算方式不变。因此,DRGs付费方式改革不但不会影响参保患者的医疗保险待遇,反而会降低患者的医疗费用。

  楚雄州DRGs付费方式改革,在禄丰县试点成功的基础上,2017年新农医保和居民医保合并后,全州23家公立医院继续按“一院一策”(一个医院一个付费标准)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DRGs支付方式改革,其中:禄丰县、大姚县和姚安县同步启动实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DRGs付费方式改革。2018年10月,楚雄州DRGs付费管理新系统部署上线,DRGs付费方式全面实现了“同区域、同级别(医院)、同病种、同费用”的“一州一策”(全州一个付费标准)。由原“一院一策”110-849个疾病组统一到了全州683个疾病组,付费标准也进行了统一。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州18家县级公立医院次均住院费3709元,住院天数6天左右,转诊转院率7.12%,药占比29.28%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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