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积极推进餐消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宣贯食品安全标准

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12月13日,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联合县(区)卫生监督所在开来大酒店召开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并举办食品安全标准培训班。

会上,开封市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科娄新文主任宣读了《开封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规定》,他强调《管理规定》是以《食品安全法》、《消毒管理办法》、《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和《食品安全标准-消毒餐(饮)具 》(GB14934-2016)为依据,采用危险性评估的原则,对产品质量进行量化评价,根据评分结果,将企业分为优秀、优良、及格三个等次,加大对优良以下企业的监督频次,旨在促进餐消行业整体提质,提高企业自主守法的积极性和卫生质量意识,使企业自身管理更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完整性。他还强调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在我市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中的重要性,要求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尽职履责,提升监管能力,打造监管亮点,同时督促我市各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提高企业自身管理能力和水平,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开封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张继鸿局长对全市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做了工作部署:他说一要提高认识,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基本完善,但信用体系建设一直滞后,市场化进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违约失信现象屡禁不止,不仅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而且扰乱了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政府诚信的“定盘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保障线”,也是老百姓的“道德底线”。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二要抓好基础,他要求各餐消单位要建立健全卫生档案,完善卫生管理制度,规范生产;三要科学测评,要按照《开封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量化评分表》对本单位进行测评主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升等级,提供基本信用信息;四要规范监督,要求县(区)卫生监督所严格按照《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进行监督。

公共卫生科李宏伟科长讲解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

开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陈磊主任讲解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并对消毒餐(饮)具微生物检验技术进行了讲解。

我市6区3县卫生计生监督机构的所长、主管监督员及全市8家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卫生管理员、检验员,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此次培训,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规范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工作,更有力地促进了我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