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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志愿服务于基层;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身体检查的各项要求;
4.招聘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有统招全日制学历)的执业医师。招聘专业按照执业医师注册范围进行招聘,包括以下专业: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眼耳鼻咽喉科专业,精神卫生专业,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医学检验、病理专业,全科医学专业,急救医学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重症医学,中医专业,中西医结合专业;已取得执业医师尚未注册,但可注册上述专业的人员。
5.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一)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9日至12月24日。应聘人员需要登录牡丹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http://www.mdjhfpc.gov.cn)下载并填报招考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二)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到拟应聘单位所属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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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由县(市)、区卫生计生局与用人单位共同负责考核,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3年聘用期内工资由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放。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收入为6万元,本科学历的年收入为5万元,专科学历的年收入为4万元,各县(市)、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提高补助标准,提高部分由各县(市)、区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行承担。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3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在有空编的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编制管理。用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空编的,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有空编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暂时不能落编的纳入人社局创业就业服务中心,按急需紧缺人才进行管理。聘用人员3年聘用期满,不能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注册的,可以在医联体上级医院注册相关专业,加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团队续聘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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