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四大医院招聘公告汇总(附职位表)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2018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即为1977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7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官网http://www.sxzyfy.com下载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确认并审核。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月3日、1月4日、1月7日(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门诊楼14层(晋祠路一段75号)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应聘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
所需材料:本人填写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单、执业资格证(成绩单)、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档案存放证明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红底彩色照片4张及同版电子照(照片为“.JPG”格式,以岗位-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大小在15K-45K之间)等相关资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协议书与就业推荐表的原件与复印件;往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未就业证明;已就业者,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命题。我院与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机构负责命制笔试试题等相关事宜。
(2)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比例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按审核报名资格通过顺序分组进行考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日内在我院网站查询。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人事科(门诊楼14层)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我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3.面试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我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试前一周,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从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
(5)面试过程全程录像。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诊,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我院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议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卫生健康委审核,省人社厅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应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成绩、排名等信息。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医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测试。
七、组织领导
为保证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我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组长由院长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人事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其他院领导组成;招聘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负责公开招聘实施工作。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我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351-8618632
监督电话: 0351-8618122
单位网址:http://www.sxzyfy.com
电子邮箱:zyfyrsk@sina.com
医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一段75号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2018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xlsx
附件2: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合同制
专业技术人员简历投递启事
为增加人才储备,我院需求下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进行简历材料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求岗位
1、临床各专业医师
2、口腔颌面外科医师 (研究生需口腔颌面外科专业)
3、放射、检验、康复治疗、病案信息技术
4、药学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岗位要求;
3、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硕士研究生1983年12月1日后出生,大学本科毕业生1990年12月1日后出生;
5、有三级综合医院工作经历或者中级职称者可适当放宽资格条件。
三、投递事宜:
1、时间:12月25日—12月29日;
2、方式: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人事科现场投递,上交材料,填写相关表格,录入相关信息。(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汇通南路689号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科研楼1层人事科)。联系电话:0354—2053234;
3、需提供材料: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高中以上所有学历);
(4)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请携带资格证(已通过考试未领取证件者,需携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我院将根据简历投递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分批进行选拔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晋中市第一人民医院
2018年12月24日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8〕55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18年我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要求详见《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2018年应届及往届毕业生。
二、岗位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符合岗位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为1982年12月24日以后出生);
7、不得报考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予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需登录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www. sxxxgyy. com )网站,下载填写报名表,现场报名确认并审核。
2.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2019年1月3日、4日、7日(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人事科(医技楼5层541房间)
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的联系信息准确有效,并保持联络畅通,因电话或邮件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资格初审
所需材料:报考人员携带3张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照、以身份证号命名的红底免冠电子照片(15-45kb、jpg格式)、本人填写打印并签字的报名表一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其中: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资格证、执业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就业生推荐表、大学外语考试成绩单等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资格初审。正式在编人员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出具定向、委培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资格。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它岗位。
四、考试内容及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须达到65分。其他岗位总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用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人机对话或纸笔作答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1)命题。我院与第三方具有相关资质机构签订协议,委托该机构负责命制笔试试题等相关事宜。
(2)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发布公告的同一网站发布变更公告。
(3)同一岗位笔试人数超过每场笔试同岗位最大容量时,由考试机构按审核报名资格通过顺序分组进行考试。
(4)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7日内在我院网站查询。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2019年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逾期不领取笔试准考证者按自动放弃笔试资格处理。
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人事科(医技楼5层541房间)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我单位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
3.面试
按照资格复审情况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名单在我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试前一周,在我院网站发布公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面试时间确定后提前一周报省卫健委、省人社厅。
(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面试通知书的或者经书面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可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考官由5名专家组成,面试考官全部从山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结构化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取。主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
(3)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4)面试结束后当日将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岗位排名顺序在我院网站公示5天。
(5)面试工作全程录像。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选,体检与考察由我院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由我院人事科负责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统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起3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我院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应聘人员在同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应聘资格。
3、我院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我院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我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我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以单位正式文件报省卫健委审核、省人社厅审核批复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般为3至6个月。初次就业的人员与医院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根据我省“三基建设”有关要求,试用期满后增加基本能力测试。
七、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公正进行,医院成立公开招聘领导组,组长由医院院长担任,领导组成员由领导班子成员担任;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办公室主任由人事科科长担任,成员由人事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担任,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八、招聘工作纪律
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
九、监督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和考务等方面的问题可查询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0351-5661135
监督电话: 0351-5661164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单位网址:http://www.sxxxgyy.com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漪汾街18号
附件1: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请点击链接下载:
http://www.sxxxgyy.com/download.aspx?id=10
山西省心血管病医院
2018年12月24日
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
2018年赴省外高校专项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西大医院位于山西省省会太原市龙城大街99号,占地438亩,建筑面积29.5万m²,规划床位2500张,是山西省委、省政府投资新建的一所全省规模最大、功能最全、标准最高的现代化综合三甲医院,具有医疗、教学、科研、防保、急救、康复六位一体的功能和区域医疗中心的作用。
山西大医院现开设专业科室53个,有省级重点学科12个。各科室学科带头人及骨干均为国内相关专业知名专家,70%具有博士学位,现有医生全部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医院现有山西省创伤医学研究所、山西省全科医学培训与研究中心和山西省泌尿外科男科研究所3个科研教学机构。是山西医科大学非隶属附属医院,是山西医科大学学位分委员会,独立招收博士、硕士研究生,具有学位授予权。
山西大医院遵循“大医精诚,博学创新”之院训,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高起点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建设国内一流综合医院”的要求,艰苦奋斗,辛勤工作,朝着把医院建设成为山西省医疗康复保健中心、医疗应急急救中心、医学研究和教学培训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高水平健康服务的方向而努力奋斗。
我院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响应省委人才办、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外招才引智活动,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现诚邀医学高层次人才加入我们的团队,待遇从优。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和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能够熟练掌握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实践操作技能。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硕士研究生面向2018、2019年毕业生招聘,招聘院校范围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文件规定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上述限制。(需符合我院专业要求)。
(五)紧缺急需专业的专业考生不受毕业院校限制。(儿科学、全科医学、急诊医学、重症医学)
二、招聘计划、岗位及要求
招聘方案经省卫健委审核、省人社厅备案后,在我院官方网站发布招聘信息。本次省外招聘我院设置招聘岗位90个(具体条件见《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2018年赴省外高校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属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原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 12月27日9:00-17:30 12月28日9:00-12:00
地点:北大医学部逸夫教学楼212室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由我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报名时携带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和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现场审核、确认。应聘人员对自己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负责。
我院成立招聘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学历背景、工作经历、临床技能、科研成果和发展潜力等因素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四、人才政策
办理完聘用手续到岗后的博士、博士后及硕士研究生,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书后,可享受山西医学科学院 山西大医院人才引进安家补助、科研启动金、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等待遇。
(一)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及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的博士、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10的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的毕业生。
安家补助费:50万元
科研启动费:20万元
(二)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及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的博士、通过出站考核的博士后、以第一作者身份在SCI收录期刊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分或累计≧10的学术论文的毕业生。
安家补助费:30万元
科研启动费:10万元
(三)普通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安家补助费:20万元
科研启动费:5万元
(四)世界排名前200所高校(US 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及国家“双一流”大学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
生活补贴:按相关规定可申请享受每月补助3000元。(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之月起至当年末)
(五)文章、专利及科研成果奖励:按我院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五、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在省人社厅和省卫健委的监督和指导下,我院将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附件_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2018年赴省外高校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山西大医院(山西医学科学院)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