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为主,从学前教育开启健康保障——我市开展托幼机构专项检查

天津卫生计生监督

托幼机构是学龄前儿童学习生活的重要场所,也是疾病传播与流行的主要场所。为保障入园儿童健康的学习生活,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下发了《关于开展天津市托幼机构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津卫计监〔2018〕25号),并召开天津市学校卫生监督培训会,组织全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机构开展托幼机构专项监督检查。

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监督员重点检查:卫生保健人员开展儿童晨检记录、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入园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园内消毒和记录情况及涉水产品索证、是否落实《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17版)》等。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全市共检查托幼机构1429家,出动监督员3284人次,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对部分区进行督导检查,促进专项检查行动顺利实施。检查中发现部分托幼机构存在卫生保健老师配比不符合要求,晨检和因病缺课登记记录不全,未建立晨检制度和通风消毒制度,消毒记录不全,直饮机、消毒产品索证索票不全等。卫生监督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通过跟进复查及时消除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的隐患,为入园儿童的健康学习生活保驾护航。

托幼机构是学龄前儿童的日常学习生活聚集地,也是各类病原微生物的密集地,易造成传染病的传播流行,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托幼机构卫生消毒工作的要求吧:

 一、托幼机构应当健全和执行消毒管理制度,对室内空气、餐(饮)具、毛巾、玩具和其他幼儿活动的场所及接触的物品定期进行消毒。——《消毒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二、严格执行卫生消毒制度,做好室内外环境及个人卫生。——《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五)项。

三、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联系我们
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

Tianjin Municipal Bureau of Health and Family Planning Inspection

微信公众号:tjwsjsjd

网址:jd.wsjs.tj.gov.cn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贵州路94号

投诉举报电话:022-8890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