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余姚市卫计系统共招事业编109人!
余姚市卫计系统招聘医学类紧缺专业应届毕业生98人
根据有关规定和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技事业人员9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指标(扫下方二维码获取)
二、招聘范围、对象(符合下列一项者):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研究生,不限生源地。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不限生源地。
3.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包括非浙江省生源现户籍在浙江省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预防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4.浙江省生源或户籍(包括非浙江省生源现户籍在浙江省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第一批次入学的2019年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5.宁波大市生源或户籍(包括非宁波大市生源现户籍在宁波大市的)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本科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18年12月25日。
三、应聘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符合相应职位的专业要求;
(四)身体健康;
(五)符合招聘职位的其它要求:
1.应聘者所持的学历证书必须符合参加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对文凭的相关要求。
2.应聘者要求具有相应专业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应聘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的还须具有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本公告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包括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市卫校、市急救站。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
时间:2019年1月7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地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高校就学前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不限生源地可免)、身份证、学生证、高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名时已取得的外语国家四级及以上成绩合格单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3张,递交《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接受资格初审。《报名登记表》中的应聘单位及职位栏中,应写清所应聘的单位及职位。随带考务费100元。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应职位专业知识两门,每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等知识;相应职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成绩×10%+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 (四)签约。 (五)考察。 (六)聘用。
余姚市卫计系统招聘部分医学类紧缺卫技事业人员11人
因卫生计生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我市市人民医院、市二院、市急救站公开招聘医学类紧缺卫技事业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指标
注:1.应聘者所学专业适合招聘职位工作需要,并与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专业要求相匹配,不强调专业名称字面完全一致。
2.各职位根据单位需要从事相应类别各专业、岗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符合下列一项者)
1.全国生源(户籍)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生物医学工程、医学物理、核物理、物理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2.浙江省生源或浙江省常住户口的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3.在余姚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工作时间算至2018年12月25日,下同)、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国民教育系列毕业生。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户籍入户时间截止2018年12月25日。
余姚市卫生计生系统在编和已被确定为拟聘用、录用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相应的专业;
4.身体健康。
招聘职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招聘程序、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具体程序和办法是:
(一)报名。
时间:2019年1月7日(上午8:45~11:45,下午13:45~16:45)。
地点: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
办法:持本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身份证、毕业证书和职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接受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缴纳考务费100元。在本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连续工作满两年并现在岗、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且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报名对象,还需提供工作证明(附件4)、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准考证发放:报名者凭本人身份证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阳明东路办公区(阳明东路127号)组织人事科领取。领取时间以报名现场的通知为准。
(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科目为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和相应职位专业知识两门,每门满分按100分计算。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内容包括卫生法律法规、医学伦理学等知识;相应职位专业知识内容为招聘职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根据折算(折算方法见下面公式)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单位职位指标以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按四舍五入保留整数,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闱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应聘者若笔试成绩不足48分(折合分),且低于所有实际参加笔试并取得有效分数人员平均成绩(折合分)的8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则淘汰,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主要测评应试者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知识面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卫生相关综合基础知识成绩×10%+相应职位专业知识成绩×70%+面试成绩×20%。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一招聘职位应聘者考试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笔试成绩、相应职位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仍不能区分排名的,则另行增加测试内容,测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下同)按招聘职位指标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同类职位实际参加笔试仅有1人的,若应聘者考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原则上参照宁波市考录国家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如有补充规定,则在体检前另行公布)。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为不宜聘用为事业人员者淘汰(详见附件2)。
(五)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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