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正式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
烟台卫生计生
1月1日,我市正式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新旧版本证明实现顺利更替。当天全市共签发证明12件,首张证明在莱阳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签发出去。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由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出具统一制发的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我国自1996年1月1日正式启用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此后2000年1月1日、2003年1月1日、2004年12月1日、2014年1月1日,我国又分别启用第二、三、四、五版出生医学证明。
此次启用的第六版医学证明将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字样更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监制”。
出生医学证明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及自然状况,通常被人们形象地称为“人生第一证”。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它所承载的社会功能越来越多,应用领域越来越广泛,成为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等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