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计监督所严格行政执法程序 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是卫生计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国家卫生计生管理的重要手段,是执行国家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维护卫生计生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保证,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
为进一步规范卫生行政执法程序,保证卫生行政机关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确保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有效落实,我所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流程。建立健全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协查的标准和程序,做好案件督办、部门之间案件移送以及跨区域案件协查工作。建立完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规范内容和程序。通过 夯实基础、健全体制机制,促进各项工作抓得更加有力、更加得法、更加有效。
加强效能建设,重在执行力。近日,我所针对辖区某公共场所的多个违法行为组织集体合议。由于该案案情复杂,所领导高度重视,班子成员及合议小组全体参与。按照合议程序,主持人介绍案由,承办人员图文并茂介绍案情,合议人员针对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进行合议。合议现场循序渐进,全过程记录,合议人员各抒己见,对于案子争议的焦点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同时允许保留不同意见,并如实记录。经过长时间的讨论,最终根据认定的违法事实,依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形成决定意见。
合议不图形式不走过场,这不是“作示范”,而是“正常履行职责”。程序合法规范始终是卫生监督执法秉持的基本执法原则和立场。通过合议,不仅有利于提高卫生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更有利于让老百姓从每一个案件中体会到公平与正义。
(来源:区卫计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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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卫生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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