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都区人民医院新院区2019.01.02—01.06医生出诊安排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新院区医生坐诊信息

本信息仅供参考,出诊医生具体安排请以当日出诊信息为准。

如医生因故不能如期出诊,原则上由同专业医生替代。


重要通知

因出生证明即将启用2019版,2018版出生证明已领取完毕,故2018年12月26日暂停办理出生证明,请于2019年1月2日前来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温馨提示

1、孕妇建卡门诊产科医生均可办理。

2、本院急诊内科、外科、五官科、妇产科、儿科、超声科、放射科、检验科24小时开放。

3、狂犬病患者请到急诊科就诊治疗。

4、体检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午(7:30-11:30),节假日不做体检。考(换)驾驶证体检请到新都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5、出生证明将于每周三门诊一楼全天办理


出生证明办理须知

一、首次办理必需文件:

1、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儿父母之外的人前来办理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携带委托书并到门诊一楼领取首次签发表(请自行填写完整)。

二、遗失补办:

在我院出生的婴儿到新都区妇幼保健院补办。

三、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每周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

2、办理地点:门诊一楼出生证明窗口

3、所有出生活婴断脐72小时后签发证明。

4、超过一年及以上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必须提供:

(1)病案室复印病案首页、新生儿分娩记录、产时信息;

(2)当地开具未上户证明。

5、婴儿姓名或其它信息不全的,不予办理。

6、无法核定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生证明》。

7、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需提供书面声明;添加父亲信息时需提供法定签定机构亲子鉴定证明。

8、1996年4月1日前出生的婴儿不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9、《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残疾人鉴定须知

办理残疾人证残情鉴定内容与流程

2019年残情鉴定日期:1月8日、3月12日、4月9日、5月7日、6月11日、7月9日、8月13日、9月10日、10月8日、11月12日、12月10日。(2月因春节假期鉴定取消)

残情鉴定时间:鉴定当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残情鉴定地点:新都区人民医院门诊部一楼;

残情鉴定类别:肢体、听力、言语、视力。

残情鉴定所需资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

(2)申办人到镇(街道)残联或(社区)残协申领1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并填写正面全部内容和盖章;

(3)2张2寸近期彩照;

残情鉴定所需费用:如需仪器检查则另付费;

残情鉴定合格领残疾证时间:鉴定日15天后到镇(街办)残联领取。

注:(精神残疾和智力残疾鉴定在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地址: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

流程:

鉴定当日凭身份证或户口薄到门诊一楼挂号窗口缴费。



来源:门诊部     编辑:曹利军     审核:邝琰

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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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咨询电话:028-62512019(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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