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盾】2018年河南打掉634个涉黑恶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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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拉帮结派,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自封“出警队长”,充当打手;公司掩护,暴力讨债……黑恶犯罪分子的这些行径,已经严重危害到河南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势在必行。1月22日,从河南省扫黑办传来消息,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侦办黑恶犯罪案件634件,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5.15亿元,给黑恶犯罪以有力的打击。

【成绩】2018年河南省打掉634个涉黑恶团伙

据河南省扫黑办统计,2018年,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接到群众举报黑恶线索38495条,办结22853条,办结率79.86%。


河南省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应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团伙,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雷霆行动”“集中收网”等专项行动,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集中警力、专案专办。


行动出效果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侦办黑恶犯罪案件634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82个,恶势力犯罪集团和恶势力团伙552个,破刑事案件23311件,抓获黑恶犯罪嫌疑人25014人,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45.15亿元。


同时,还着力查处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截至2018年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760件,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567件,处理1253人,移送司法机关70人。


【典型案例】4起涉黑涉恶案犯罪团伙被打掉

●洛阳“十八兄弟会”横行乡里

1997年,狄某纠集其他7人,采取制定章程、叩拜盟约的形式成立“十八兄弟会”,在洛阳市洛宁县兴华镇董寺村一带逞强争霸,逐渐成势。2000年前后,部分兄弟会成员脱离,为进一步扩大势力,狄某又聚集家族成员和主动依附人员,逐渐形成了以狄某为组织者、领导者,其他多名成员参与的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

2005年以来,该犯罪组织在个别党政领导干部的包庇纵容下,操纵、破坏基层群众自治组织选举,逐步把持基层政权,利用手中的权力和组织势力长期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的实施了抢劫、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强迫交易、强迫劳动、诈骗、贪污、职务侵占、妨害作证、盗窃等共计45起违法犯罪活动。

该团伙被打掉后,狄某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十多条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同案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十九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平顶山“地下出警队”为害一方

2016年以来,张某、娄某纠集数十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插手民间经济纠纷,受雇于人,公然聚众持械替他人摆平事端、报复行凶、为非作恶,并为雇主看场护矿,充当“地下出警队”,逐步形成了以张某、娄某为组织、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张某等人接受他人雇佣后,通过微信建群或电话方式传达“出警”指令,根据所插手民间纠纷、矛盾事项的大小召集组织人员、车辆,统一配发砍刀、钢管、橡胶棒、撅头把、辣椒水、马虎帽等工具,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得报酬后,根据组织成员“出警”时间长短、起作用大小,将所收钱款统一分配发放。同时张某利用其“出警队长”的名义为别人抢矿护矿提供方便,获取非法利益。

据统计,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出警”数十次,多次破坏、打砸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实施多起寻衅滋事、蔽诈勒索、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行为,并致多人轻伤、轻微伤,先后获得非法经济利益近二十万元。

最终,张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娄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被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的三十一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十个月至一年零三个月不等的刑罚,均被并处罚金。

●郑州一村主任成“村霸”

2008年以来,王某为非法获取经济利益,通过威胁竞争对手贿选等方式,先后非法攫取新郑市孟庄镇鸡王村村委会主任、村支部书记一职。以村民自治组织领导名义,强行更换或安插部分团伙成员,行使村组职权,打压异己,牢牢把控、操控鸡王村的基层组织,逐渐形成了以王某为首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为牟取经济利益,王某打着为村民谋福利的幌子,一方面带领手下或指挥手下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另一方面纵容、支持手下成员通过制造纠纷等方式强揽工程,实施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在此过程中,王某有时以其村委会领导的身份,假装协调,实则是退居幕后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一种手段。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的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对鸡王村及其周边一带形成非法控制。不但给本村村民带来了极强的心理威慑,而且给周边群众及外来投资者造成了心理恐惧,扰乱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作恶多端,难逃法网。王某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其余同案人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

●安阳暴力讨债团伙覆灭

2015年7月份以来,高某等人成立汤阴县易都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并与北京同城翼龙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组建翼龙贷汤阴运营中心,收购逾期债权,并利用贷出方空白的书面协议进行催收。

为向逾期客户索要债务,高某招募十余名社会人员组成催收部,采用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言语恐吓、暴力威胁、侮辱虐待、谩骂殴打等行为,有组织地对逾期客户实施暴力讨债行为,形成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在暴力讨债过程中实施多起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并收取各类服务费、催收费、逾期费、家访费等名目繁多的高额费用。

最终,高某因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八个月;其他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判令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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