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丨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招7人!
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是宁波市公安局下属的公益Ⅰ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医疗人员和临时约束保护性人员的收治收戒工作,依法为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强制医疗人员和临时约束保护性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承担全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收治工作,承担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网址:宁波人才网(www.nbrc.com.cn)。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4日9时—3月11日16时。
报考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点击进入“宁波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强制医疗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单位所设条件进行报名,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职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3月12日9时—3月13日16时。
招录机关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3、查询并再次报名时间:2019年3月14日9时—3月14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再次报名之日起1天内完成,初审的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6时。
4、缴费确认时间:2019年3月15日9时—3月18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5、报考同一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核减或取消招考指标公告将在“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宁波市公安局(www.nbsgaj.gov.cn)”予以公布。
6、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3月27日9时—3月29日16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人才网”首页“事业招考”栏目中的考试“报名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应知应会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定于3月30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2、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地点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提供经当地公安部门盖章后的集体户口簿首面和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国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本人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情况,将根据笔试成绩依次予以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体能测评安排在资格复审之后、面试环节之前,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确定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达标者方能够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因体能测评未通过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入围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参加体能测评(如替补至先前未参加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还须先参加资格复审再参加体能测评)。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50%和面试成绩的5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公安局”网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四)公示与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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