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3月底截止
汤阴医保中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 安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延长安阳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期限的通知》(安税发〔2018〕73号)文件,经研究决定,将2018年度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期限延长至2019年3月31日,请未及时参保的居民尽快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税务大厅办理。
2019年我市全日制在校大中专院校学生和其他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缴费标准为220元。从即日起至3月31日,我县居民可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到汤阴县税务局缴费大厅(人民路中段)缴纳2019年参保费,逾期不再办理。汤阴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政策咨询电话:0372-6218737、0372-6218895。
敬请互相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