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总丨「4+7」政策 11 个城市执行细则的异与同
按照此前国家医保局部署,到 2019 年 3 月底,「4+7」带量采购应全面落地执行。
截至目前
截至目前,11 个城市均已下达相关文件,明确具体执行时间与细则,本文将从 7 大维度对不同城市在执行「4+7」带量采购的细则进行解析。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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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全面实施时间
11 个城市具体执行时间
截至目前
天津执行的时间比较早,在 3 月 1 日开始实施,而其它城市在 3 月中下旬开始实施,广州预计 4 月 1 日起实施,成都还未公布。
截至目前
福建省虽不是试点地区,但该省将拿出 60% 的市场份额推行「4+7」带量采购,于 4 月 1 日执行,此外,微信公众号三明医疗保障近日发布消息,「4+7」中选结果开始在三明落地。福建省有望成为首个全省推进带量采购的省份。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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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保证中选品种入院及合理使用
11 个城市保证中选品种入院及合理使用的措施
截至目前
保证中选品种顺利入院并合理使用是决定「4+7」带量采购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多个省市明确要优先采购、使用中选品种,不得以费用总控、「药占比」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与使用。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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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未中选品种的使用
11 个城市对未中选品种的使用要求
截至目前
除厦门、西安、广州未在文件中说明外,其他 8 个城市市均对未中选品种提出梯度降价的要求,在完成对中选品种的采购量后,可选用质量、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非中选品种。
截至目前
上海提出未中选品种不受「一品两规」限制,对「价高药」提高个人自付比例 10%-20%,此外目前已率先开展非中选品种梯度降价的工作;北京、深圳对通过一致性评价满 3 家的「4+7」品种,不再采购未通过的企业的产品。
截至目前
天津对未在调整周期内完成降价申请的品种不予认定支付标准,北京在「上海基础」上还要求与全国最低价作比较,深圳也在「上海基础」上嵌入 GPO 谈判,此外还引入零售价作为参考,成都对非中选药品设置「红线价格」并进行检测与考核。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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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医保支付问题
11 个城市在医保支付方面的规定
截至目前
实行医保基金预付货款是本次带量采购的特色之一,天津按 50%,50% 两次付清,上海按 50%,45%,5% 三次付清,沈阳、大连预付不低于 50%,并鼓励探索医保直接结算,北京、深圳均先预付 30%;天津、沈阳、大连、厦门、西安、重庆、广州统一以中选价为医保支付标准,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一致性评价品种相同支付标准;西安、重庆探索医保基金直接向企业预付款的运行模式;广州明确不同品种的医保支付标准。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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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回款问题
11 个城市对回款的要求
上海、北京、深圳、沈阳、大连等明确回款时间不超过 30 天,其中上海具体到每月 15 日前付清货款;天津对回款时间要求较为严格,药款拨付从医疗机构到生产企业仅 8 个工作日;西安对不按时回款的医疗机构负责人采取约谈、通报等处罚措施。
截至目前
06至目前06
配送问题
11 个城市对药品配送的要求
截至目前
在对中选药品配送方面,上海、辽宁均为独家配送,北京可多家配送,深圳可选择不超过 3 家(含 3 家)的企业配送,此外上海、辽宁、西安鼓励由生产企业直接进行配送;深圳、辽宁则对配送企业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要求。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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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其他方面
11个城市在其他方面的特点
截至目前
11 个城市中,仅辽宁探索扩大试点范围,鼓励非试点地市在满足采购使用量、医保支付政策和药款结算前提下以市为单位进行参与。
截至目前
广州目前已进行到第四批 GPO 医保谈判,「4+7」品种落选厂家需进行药价谈判,此外广州医保谈判采集福建省的价格,这意味着谈判结果一出,新的全国最低价就会诞生!
文章来源: 米内网
原创: 玲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