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阿莫仙适用于敏感细菌引起的呼吸道感染(肺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感冒后继发感染等)、消化道感染(急慢性胃肠炎、肝及胆道感染等)、泌尿道感染(淋病、非淋菌性尿道炎、肾盂肾炎、膀胱炎等)、耳、鼻、喉及皮肤软组织感染(中耳炎、鼻炎及鼻窦炎、齿槽炎、窝组织炎等)、白喉、百日咳、伤寒、败血症、心内膜炎及钩端螺旋体病等。
名称 | 注射用阿莫西林钠克拉维酸钾 |
英文名称 | Amoxicillin Sodium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for Inj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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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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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7326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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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7328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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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7327 | 福安药业集团庆余堂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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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6903 | 山西振东泰盛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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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33602 | 中山市力恩普制药有限公司 |
201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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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13427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2015-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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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3978 | 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 |
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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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3977 | 四川制药制剂有限公司 |
2015-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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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23472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2015-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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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3022095 | 湘北威尔曼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1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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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滴注。成人 一次1.2g,一日3~4次,疗程10~14日。取本品一次用量溶于50~100ml氯化钠注射液中,静脉滴注30分钟。
不良反应1. 少数患者可见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对症治疗后可继续给药。2. 偶见荨麻疹和皮疹(尤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若发生,应停止使用本品,并对症治疗。3. 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5. 文献报道个别患者注射部位出现静脉炎。
注意事项1.患者每次开始使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严重肝功能障碍者、中度或严重肾功能障碍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者慎用。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用本品1次。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7.长期或大剂量使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1)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2)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9.本品溶解后应立即给药,剩余药液应废弃,不可再用。制备好的本品溶液不能冷冻保存。10.本品不宜肌内注射。11.本品在含有葡萄糖、葡聚糖或酸性碳酸盐的溶液中会降低稳定性,故本品不能与含有上述物质的溶液混合。12.本品溶液在体外不可与血制品、含蛋白质的液体(如水解蛋白等)混合,也不可与静脉脂质乳化液混合。13.本品不能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体外混合,因为本品可使后者丧失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