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甲芬那酸片 |
英文名称 | Mefenamic Acid Table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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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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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73313 | 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12-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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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0020650 | 重庆和平制药有限公司 |
201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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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1075 | 陕西兴邦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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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43020213 | 湖南汉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20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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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3022501 | 杭州民生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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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0534 | 西安利君精华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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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2427 | 西安利君方圆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1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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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03068 | 天津新丰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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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1998 | 西安博爱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2015-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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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61021040 | 陕西雨茂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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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服 成人常用量:镇痛或治疗痛经,开始0.5g,继用0.25g,每6小时1次,一疗程用药不超过7日。
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较常见,如腹部不适、胃烧灼感、食欲下降、恶心、腹痛、腹泻、消化不良。严重者可引起消化性溃疡。(2)其它:精神抑郁、头晕、头痛、易激惹、视力模糊、多汗、气短、睡眠困难等,过敏性皮疹少见。
注意事项(1)交叉过敏:对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对本品可有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本品也可引起支气管痉挛。(2)本品宜于饭后或与食物同服,以减少对胃肠道的刺激。(3)本品不宜长期应用,一般每次用药疗程不应超过7天。(4)用药期间一旦出现腹泻及皮疹,应及时停药。(5)应用化疗的肿瘤患者应慎用,因可增加胃肠及肾脏毒性及抑制血小板功能。(6)对诊断的干扰:血清尿素氮和钾浓度可升高,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血清转氨酶可增高。
甲芬那酸 | MEFENAMIC ACID | 2-[(2,3-二甲苯基)氨基]苯甲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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