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注射用亚锡依替菲宁 |
英文名称 | Etifenin and Stannous Chloride for Injection |
共收录2条批号 .
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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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0064582 | 江苏省原子医学研究所江原制药厂 |
2011-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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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0960336 | 上海复旦复华药业有限公司 |
2004-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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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本品1瓶(支),在无菌操作条件下,将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1-8ml注入瓶中,充分振摇,使冻干物溶解,室温静置5-10分钟,即制得锝[99mTc]依替菲宁注射液。根据高锝[99mTc]酸钠注射液的放射性活度,每瓶用药前禁食2-4小时。肝胆显像时,如胆红素正常,静脉注射的剂量按体重1.11MBq (0.03mCi)/Kg。胆红素不正常时,剂量可增加至按体重7.4MBq(0.2mCi)/Kg。
注意事项1.本品溶解后如发生变色或沉淀,应停止使用。2.本品仅限在具有《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的医疗单位及"即时标记放射性药品生产企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