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用于产后出血、产后复旧不全,促进宫缩、引产。2.治疗尿崩症。3.肺咯血及门脉高压引起的消化道出血。4.术后肠麻痹和尿潴留。
名称 | 垂体后叶注射液 |
英文名称 | Posterior Pituitary Inje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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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厂家 | 批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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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1022069 |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
201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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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51022068 | 成都市海通药业有限公司 |
2016-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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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2020787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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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12020786 | 天津生物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2010-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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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6637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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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2026638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201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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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21021492 | 卫材(辽宁)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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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1022751 | 上海禾丰制药有限公司 |
201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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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1022011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200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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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准字H31022754 | 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2003-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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肌内、皮下注射或稀释后静脉滴注。引产或催产 静脉滴注:(1)一次2.5~5单位,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至每1ml中含有0.01单位。静滴开始时每分钟不超过0.001~0.002单位,每15~30分钟增加0.001~0.002单位,至达到宫缩与正常分娩期相似,最快每分钟不超过0.02单位,通常为每分钟0.002~0.005单位。(2)控制产后出血每分钟静滴0.02~0.04单位,胎盘排出后可肌内注射5~10单位。呼吸道或消化道出血:一次6~12单位产后子宫出血:一次3~6单位。
注意事项用药后如出现面色苍白、出汗、心悸、胸闷、腹痛、过敏性休克等,应立即停药。
垂体后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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