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前期,上海、广州、天津等大都市中,女性婚姻已向自主、自愿、自立等方向发展。淮北女性婚姻中也出现了退婚、离婚、再嫁等新形式;更为“自由”的是,与一般中国女性相比,淮北乡村女性受到族权、政权的束缚相对较少,主要受夫权的统制。但这些貌似“自由”的背后,多是淮北社会衰变、生存压力加大所造成的女性被宗族所抛弃,成为生存救急的“资源”、被政权所异化的强势阶层任意蹂躏的历史现实。普通乡村女性仍然被桎梏在包办婚姻、童养婚为主流形式的传统婚制之内,买卖婚、抢婚屡见不鲜。简言之,淮北特殊的经济形式、社会结构和权力分层决定了该地区女性婚姻的真实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