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例氯化琥珀胆碱中毒案件的法医学分析

《法医学杂志》 赵元峰[1];赵丙清[2];马克兢[1];张杰[1];陈方园[1]
摘要:
目的观察分析氯化琥珀胆碱中毒案件的法医学表现,以期提高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检验鉴定。方法收集54例氯化琥珀胆碱中毒案例,通过病理学、毒理学变化及案件特点进行回顾性分析,观察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检验鉴定规律。结果氯化琥珀胆碱中毒的病理学表现以急性肺淤血、肺水肿等一般猝死改变为主,部分死者心肌排列紊乱及断裂。死者心血中均检见琥珀胆碱成分,皮肤组织部分检见琥珀胆碱成分。结论氯化琥珀胆碱中毒具有死亡快、手段隐蔽、难以抢救、易漏检等特点。对于猝死案件、死因可疑案件应将氯化琥珀胆碱作为常规检验指标,防止此类案件的未检或漏检。
法医病理学 , 法医毒理学 , 中毒 , 氯化琥珀酰胆碱 ,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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