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通报山东省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火灾事故情况

《化工安全与环境》
摘要:
本刊讯 2009年9月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出《关于山东省临沂市山东金兰现代物流发展有限公司“9·2”火灾事故情况的通报》(安委办明电[2009]64号,以下简称《通报》)。《通报》说: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 , 事故情况 , 物流发展 , 山东省 , 临沂市 , 通报 , 火灾 , 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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