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三分”与“三权分立”

《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肖勇[1];陈民[1]
摘要:
“三权分立”理论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的根本原则;“行政三分”是我国深圳大学马敬仁教授对当前我国深圳市实行的行政改革的概括。“行政三分”与“三权分立”具有一定的共同点和三个重大区别。“行政三分”改革具有四项重大政治意义。
行政管理 , 中国 , “三权分立” , “行政三分” , 行政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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