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致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发病因素探讨

《中华创伤杂志》 蔺锡侯
摘要:
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是创伤后严重并发症之一。为探讨发病因素,作者收集了两年来连续收治的高速交通事故伤3521例的临床资料,并对其中发生ARDS的235例的一般资料、治疗结果、损伤情况、病理生理改变等与未发生的3 286例进行对比分析。结果表明,损伤严重程度和损伤器官之多少,以及患者的病理生理改变与ARDS发生有密切关系。作为单独脏器损伤,按与ARDS发生的相关顺序则为肺损伤、颅脑伤、肝/脾损伤、骨盆骨折和长骨骨折。休克本身可增加ARDS发生率,如合并上述脏器伤,则大大增加肺损伤及长骨骨折ARDS发生率。因此肺损伤并发休克是ARDS发生的最危险因素。
呼吸窘迫 , 综合征 , 创伤 ,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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