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8岁及以上人群精神障碍流行病学调查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 张敬悬[1];卢传华[1];唐济生[1];邱慧敏[1];刘兰芬[1];王松波[1];王爱祯[1];张天亮[1];费立鹏[2];李献云[2];张韶东[3];江永华[4];赵长英[5];胡伯文[6];曹学义[7];张艳[1];高春霓[1]
摘要:
目的:了解山东省≥18岁人群精神障碍的患病率及分布特点。方法: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山东省5个地级市的5个区和15个县的10个街道和30个乡镇,共计20个居委会和60个行政村,抽取≥18岁人群23987人,由精神科护士用扩展的一般健康问卷(GHQ.12)进行筛查,将调查对象分为精神障碍高、中、低危险组,然后由精神科医生用美国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DSM—IV)轴I障碍定式临床检查患者版对不同比例的高、中和低危人群进行调查,作出有无精神障碍及具体诊断。结果:完成调查22718人,调整后精神障碍总的现患率(最近1个月)为19.48%(95%CI:17.48%-21.64%)。各类精神障碍现患率由高到低依次为心境障碍(5.93%)、物质使用障碍(5.62%)、焦虑障碍(5.50%)、精神病性障碍(1.28%)。男性精神障碍总的现患率(22.78%)高于女性(16.17%)(OR=1.53)。城市居民精神障碍的现患率(18.88%)与农村(19.68%)之间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最常见的精神障碍依次为酒精使用障碍(5.55%)、心境恶劣障碍(1.99%)、重性抑郁障碍(1.50%)和精神分裂症(1.12%)。有精神障碍者中仅10.53%曾因心理问题在医疗机构就诊,但仅7.69%曾在精神科就诊。结论:精神卫生问题,特别是酒精使用障碍、重性抑郁障碍、心境恶劣障碍和精神分裂症,已成为山东省突出的公共卫生问题。
精神障碍 , 患病率 , 山东省 , 现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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