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事服务费已成专家共识,离落地还有多远?
医药分开,破除以药养医机制是国家新医改的靶点。为此,国务院明确公立医院试点药品零差率,并禁止医院限制处方外流,患者可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与此同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以保证药品零差率后医院的收入,体现医师服务价值。然而,药师药学服务的价值却未被有关部门重视,药师的收入还是与药品销售捆绑在一起。药师负有患者安全用药的责任,而不是简单配药、卖药的角色。医药分开,分级诊疗,药师在其中的作用将越来越重要,药事服务费有利于推进药师人才培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近日,由中国健康促进基金会医药知识管理专项基金专家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医院药学专业委员会、中国医院协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等多家药学相关的机构及学术团体,在深入研究和探讨国内、国外药学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的前提下,联合发布了《中国药学服务标准与收费专家共识(2016)》(以下简称《共识》)。
《共识》对当前新形势下药学服务包括哪些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如何收费等问题广泛征求意见,达成了以下五点共识:
1.药师是保证社会安全和公众生命安全不可替代的力量,药学服务是国家民生工程建设的组成部分;
2.应尽快落实国家医改文件中提出的增设药事服务费,明确学科发展导向;
3.药学服务亟待标准化;
4.国内外药学服务主要项目、服务标准及服务收费情况;
5.对我国药学服务标准及收费的建议。
药事服务费将推动药学供给侧改革
医疗改革的目标是减轻老百姓治病负担,减轻医保基金负担。慢性病患者作为最主要的用药群体,通过健康管理介入提高他们的用药依从性,促使他们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减少用药副作用,避免用药不良反应,控制慢病病情以及并发症的发生,有利于节省医疗开支。而这部分工作,医师需要联合药师来完成。
4月21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提到,“鼓励连锁药店发展,组织医疗机构处方信息、医保结算信息与药品零售消费信息共享试点,推动医药分开。”今年8月,广西柳州市属5家医院试点处方外流。处方外流直接对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能力提出了要求,而药事服务费能鼓励零售药店改进药学服务,并为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能力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另一方面,零售药店从去年开始大兴慢病管理工程。慢病管理周期长,短期内效果不明显,若靠药品销售来支撑则容易沦为单品突破,与慢病管理的初衷背道而驰。
良好的市场环境必不可少
我国药师不管是在医院药房还是零售药店,地位相对都比较低,在零售药店更是跟营业员差不多,虽然由于GSP认证要求让最近一两年零售药店的执业药师需求猛涨,执业药师执业状况有所改观,但药师这一群体依然缺乏法律上对其地位的认同。
此外,药师执业缺乏标准化的执业流程。2015年11月12日,CFDA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发布《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试行)》,并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文件从处方调剂、用药咨询、药物警戒、健康教育4方面对执业药师业务规范进行了规定,为执业药师的执业提供了依据。同时,“执业药师能力与学历提升计划”的实行以及执业药师考试改革将提升执业药师服务能力作为目标,零售药店的药学服务环境正在逐步改善。
政策与市场是相辅相成的,好的市场环境的到来也必将促进好的政策环境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