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感冒药的致命雷区●
我在微博上接到咨询最多的问题是:宝宝感冒药吃多了、吃错了怎么办。毕竟感冒药是年轻的家长们最常用,也是最容易买到的药物。
昨天一大早,就有网友焦急地在我微博上咨询:“我宝宝两岁3个月,吃了氨咖黄敏口服溶液,吃多了,应该一次吃2.5毫升,结果一天吃了3次,分别为10毫升、10毫升、25毫升,催吐没有成功,会有什么副作用?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立刻让她把药品包装拍照片上传给我,同时告诉我她宝宝的体重。通过体重剂量换算,确认药品中的有效成分确实过量后,我建议她带宝宝去医院就医,监测肝脏和肾脏功能。
在大众的认知里,感冒药是无害的,年轻的家长随手就在药店里买来给生病的宝宝服用。实际上,这是家长的一个致命误区。
这不是个案。
不仅在中国,这类感冒药服用过量事件也曾在美国发生。美国有比较完善的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系统,早在2007年,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统计了之前收集到的不良反应数据,发现有69例因服用含马来酸氯苯那敏等抗过敏成分的感冒药过量死亡的病例,其中多数为两岁以下的婴幼儿。
于是FDA组织召开了儿科顾问委员会会议。会上,专家们讨论了使用儿童感冒药的受益和风险,认为感冒是可以自愈的疾病,感冒药不能去除病根,也不能缩短病程,还可能带来伤害。
于是,专家们在会上达成共识:禁止两岁以下婴幼儿服用感冒药,不推荐4岁以下儿童服用感冒药,4~6岁的儿童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感冒药。
FDA把这个共识执行了下来,要求药厂在随后生产的儿童感冒药外包装和说明书上印上这句话。这个共识一直延续至今,而且很多大品牌儿童感冒药生产厂商更是直接把不推荐的年龄提高到6岁,在药品说明书里直接注明“不用于6岁以下儿童”。
二、感冒药里的退热成分过量可致肝损伤
儿童感冒药过量除了要考虑里面含的扑尔敏成分可能造成致命的伤害外,更需要关注的是里面含的退热成分对乙酰氨基酚过量造成的肝损伤。
对乙酰氨基酚在许多地方是非处方药,且含有该成分的儿童感冒药也大都是非处方药,如氨酚烷胺颗粒、999感冒灵颗粒等。
这些药都不需要医生开处方,家长们可以从零售药店买到,自己判断来给儿童使用,这样从销售和使用上都有很大的随意性,很容易因为成分的叠加而发生过量。
三、FDA示警
针对对乙酰氨基酚叠加可能导致严重肝脏损伤这事,FDA专门制作了一张图片放在网站上提醒公众,列出了对乙酰氨基酚可能导致严重肝损伤的3种情况:
服用超过说明书剂量的对乙酰氨基酚;
同时服用多种含对乙酰氨基酚的药品;
服用对乙酰氨基酚的时候饮酒。
一般而言,如果服用某个药物成分过量,我们会建议观察患者的反应。但是,对乙酰氨基酚过量造成肝损伤不会出现直接观察得到的变化,要化验肝功能才能监测到。
所幸,对乙酰氨基酚中毒后,可以用乙酰半胱氨酸解毒。
因此,过量后第一时间就医很关键,尽早使用解药可以有效避免对肝脏造成的损伤。
四、药物说明书的隐患
本文开头网友咨询的氨咖黄敏口服溶液,就是一种既含扑尔敏又含对乙酰氨基酚的儿童感冒药。在这名网友传给我的药品说明书上,我还发现了3个安全隐患,在这里给家长们提个醒。
(一)说明书的修订日期是2005年11月7日,有将近10年没有修订了。
(二)同一种药,还有10毫升中各种成分含量少一半的规格。
(三)“口服”前少了“成人”两字,埋下用错剂量的隐患。
五、为什么说这3点是安全隐患呢?
(一)药品说明书的重要性
我们常说,药品说明书是医生开处方、药师指导用药以及患者服药的最基本、最主要的药品信息源,应该随着医学发展以及临床使用情况不断进行修订。
在这份说明书上,只在注意事项一栏提到“和对乙酰氨基酚类解热镇痛药同时使用会损伤肾”,却根本没有提到会损伤肝,已不适合指导临床用药。
以本文开头的事件为例,网友带宝宝就医时,医生只化验尿看肾功能,没想到要检测肝功能。网友采纳了我的意见,才要求医生化验肝功能,反馈回来的化验结果,是肝功能出现了异常。
说明书上没有这项提醒,家长虽然无权要求药厂修订说明书,但请记住,家长有权拒绝购买和使用说明书 10年都不修订的药品。
(二)同一名称不同规格药品带来隐患
如果你能买到同样名称、两种规格的药,其成分浓度相差一倍,那么服用量也会相差一倍。
说到这儿,我又想到了FDA对退热药泰诺林的监管。
早在2011年前,美国市场上有两种不同浓度规格的泰诺林溶液,分别是每5毫升含500毫克,和每5毫升含160毫克。由于药名相同、含量不同,导致家长们经常弄混,而给儿童用错药。
FDA从收集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看到了这些用错药的案例后,出台一项规定,要求这个儿童药在美国市场上统一规格为每5毫升160毫克,这大大减少了该药在美国的用药错误事件。
而目前在中国,泰诺林溶液还是两种含量规格,临床中我也不时遇到弄混规格而服药过量的病例,期待中国也能早日统一规格。
(三)用法用量未标明“成人”带来隐患
一些人习惯于快速扫一眼来获取信息,在这张说明书上,快速扫一眼“用法用量”获得的信息就是“口服,一次10~20毫升”。
只看前半句、不看后半句的人,就会导致婴幼儿服用过量。
我们除了责怪这些人粗心外,也必须指出,药品说明书文字设计上存在缺陷。如果加上“成人”两个字,就能有效拦截这部分用药差错。
家长们,请一定在每次喂药前仔细核对说明书剂量,以免凭经验、直觉给错剂量。
在提醒家长们警惕这些儿童感冒药隐患的同时,其实我更想呼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起自己应该负担的责任,加强儿童感冒药使用及药品说明书修订的监管,从源头上消除这些用错药的隐患,为儿童的安全用药提供实在的保障。
(翼连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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