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标大年”真的要来了?!

医药圈儿

越到年底越繁忙,一方面是之前公布了招标方案的省份招标进展加快,另一方面没有公布方案的省份近期也纷纷密集公布新一轮的招标方案。
昨天,12月19日,周五,多个省份的药品招标采购中心像是为了某个约定,同时发布了多条招标方面的通知与公告,一时间,负责各药企招标的小伙伴们多少有点儿手忙脚乱。
喊了多时的药品“招标大年”真的要来了!
面对招标、药价、医保等一系列政策变数,企业该如何应对?以下摘录几个典型代表省份的招标通知,方便各位阅读揣摩。

知公告里的时间要求希望您不要错过!!



广东


关于广东省非基本药物非医保目录品种交易报名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交易工作通知》(粤卫函[2013]924号)的通知,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经省药品集中采购制度改革专责工作小组研究,决定于2014年12月22日至12月31日开展我省非基本药物非医保目录品种交易报名工作,具体报名要求如下:
一、报名时间安排
2014年12月22日-2014年12月31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广州市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七楼药品交易大厅
三、报名品种范围
非基本药物非医保目录品种
四、报名要求
非基本药物非医保目录品种报名工作程序与非基本药物医保品种报名一致,所有申请参加我省非基本药物交易的非医保目录品种均须网上报名,根据企业和产品的报名情况划分以下几类:
(一)已进行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成功的企业,本次报名无须递交企业的纸质材料。
(二)新增报名的企业须网上注册和现场递交纸质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
(三)已完成网上注册和现场报名成功的企业,有新报名产品的,应在网上进行产品报名并由被授权人本人到现场递交产品资料(详见附件2)。
特此通知。
附件1:药品生产企业报名须知(新增报名企业)
附件2:药品生产企业报名须知(产品报名)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福建


关于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网上申报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和工作部署,决定于12月19-28日开展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药品网上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通过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中心)资格审查合格且已办理数字证书,未有因违规违约被取消报名资格的申报企业均可进行药品网上申报。
二、申报药品
申报药品必须在《福建省2014年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目录》内,且必须是有效注册、合法生产和经营的。申报药品须经采购中心审核,凡审核通过的药品即可参加我省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属医疗机构的议价和采购,具体目录详见福建省药械集中采购网(简称“采购网”,www.fjyxcg.gov.cn)。
三、申报方式
(一)本次申报采用网上申报的方式进行,无需递交纸质材料。
(二)申报企业凭数字证书登陆系统进行申报,具体操作见采购网内操作说明。
四、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时间:2014年12月19日15:00-12月28日17:30
电话:0591-87279375 0591-87279128(传真)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授权的申报人应严格按照药品申报操作说明进行药品申报和递交资料,并对申报品种及递交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采购中心将对所有申报品种及递交的资料进行公示和同步审核,如果发现有不如实填报品种或递交不实资料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自负。


福建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浙江


关于配合做好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参照价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省2014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正有序推进,依据《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文件》中参照价取值规定,有部分投标人申报按低价药评审的产品依据7个取值省份(北京、山东、江苏、河南、湖南、上海、浙江)的数据,未能取得参照价(具体产品详见附件1)。现根据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决定,对未能取得参照价的产品开展相关价格采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上述取值省份有交易或中标记录,但未能取得参照价的产品,需及时提交核查申请,进行澄清。
二、上述取值省份无交易或中标记录,但在我国其他省份有中标记录且尚在执行的,由投标人自主提供相应产品真实、有效的全国最低采购价格(可不包含广东、福建和军区的采购价格),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如全国范围内,确无中标记录的,可提供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的最高零售价价格证明材料。投标人已提交经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的最高零售价价格证明材料的产品,以已提交的为准,无需重新提交。
三、依据《采购文件》规定未能取得参照价,且未提供全国最低采购价格或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的最高零售价价格证明材料的产品,将拒绝其投标。
四、本次由投标人提供的价格材料,在参照价取值中作为补充材料,我中心整理汇总后,将进行公示。被举报提供不实价格且被核实的投标产品将被拒绝投标;同一投标人有3个产品发生此类情况的,该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药品集中采购。
五、本次价格采集时间为:2014年12月19日-12月26日,工作日8:30-16:30。
联系方式:0571-86401737,86401873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京江桥南侧,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未取得参照价的投标产品目录
2.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投标产品价格信息核查申请(样表)
3.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投标产品价格证明材料(封面)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8日

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评审材料(含加分)审查结果公示(六)


各相关投标人:
根据《浙江省2014年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实施方案》和《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是否通过新版GMP认证、2010年4月以后获得生产批文的大输液产品的评审(含加分)材料进行审查。现公示审查结果,其中是否通过新版GMP认证项中,公示截至2014年10月28日无菌制剂未通过新版GMP认证的产品和非无菌制剂通过新版GMP认证(含视同通过)的产品。公示期为2014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
投标人对评审材料(含加分)公示信息有异议的,需凭《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评审(含加分)材料册回执》和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至我中心现场澄清。其中对是否通过新版GMP认证产品进行澄清的,须携带新版GMP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其他信息提出质疑的,亦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依据《实施方案》规定,对委托加工产品涉及标“*”条款客观分不予认定。
联系方式:0571-86401737、86401873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373号(京江桥南侧,6号创意产业园1号楼一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药品采购科。
附件:2014年浙江省药品集中采购(第一批)评审材料(含加分)审查结果(六)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19日


河北


关于公示审核通过的基本药物及生产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
经河北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现将审核通过的基本药物及生产企业予以公示。请投标人在“河北省医药集中采购网”登录“药品资审平台”,凭用户名、密码进入系统,在“内部通知公告”栏进行查看。公示时间自2014年12月19日起至2014年12月26日。
如对通过资质审核的药品及生产企业有异议,可在公示时限内递交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申诉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办公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西路428号河北省卫计委综合执法监督局院内西二楼
联系电话:0311-87815881 0311-87810065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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