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复赛的通知
附件1:
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医药产业是我省着力推动发展的12个重点产业之一,为促进我省医药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增强医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医药行业员工的职业技能和业务素质,引导广大职工努力学习技能、刻苦钻研技术、走技能成才之路,营造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良好社会氛围,打造效能型、服务性、学习型职工队伍。根据《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所有比赛项目。
第三条 竞赛活动原则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标准、权限和程序开展比赛。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竞赛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协办单位: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
赞助单位: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五条为使职业知识竞赛活动顺利进行,加强对职业知识竞赛的领导,特成立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第六条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秘书处。
第三章 竞赛主要内容
第七条 竞赛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竞赛内容: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及相关法律法规;
药品经营企业竞赛内容: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及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 参考题库
《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学自测题库》
链接地址:http://59.60.7.150:10000/edu/
第九条 竞赛办法
(一)竞赛试题
所有复赛和决赛的试题由大赛组委会专家组组织专家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测评和评分;竞赛学习题库选用《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自学自测题库》。
(二)参赛对象及人数
1. 参赛对象:海南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含批发和零售企业,下同)从业人员(要求员工在本企业工作3个月以上);
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生产管理人员、QC人员、QA人员、工程人员等;
药品经营批发企业:质量管理人员、销售人员、仓管员、验收员、特殊药品管理人员等;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药店经理、西药师、中药师、仓管员、特殊药品管理人员等。
2. 参赛人数:生产企业(无菌组、非无菌组)5人/队,中药饮片组每家企业不得少于10人,经营企业3人/队,参加复赛和决赛人员需一致,不能随意更换。
(三)比赛总规则
本次知识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阶段进行。初赛阶段由各参赛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复赛和决赛阶段由组委会组织实施。复赛和决赛形式分别为现场笔试和知识竞答,中药饮片组决赛形式为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
1.竞赛分组
(1)药品生产企业竞赛分为无菌组、非无菌组和中药饮片组。
无菌组和非无菌组为团体赛,每个企业可单选无菌组或非无菌组,也可同时选择无菌组和非无菌组两组,选手一人不能跨不同组参加比赛。同一企业不得出现两个队伍参加同一组比赛。
中药饮片组为个人赛,仅由中药饮片企业人员参加,每家企业不得少于10人参加竞赛,竞赛形式为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
(2)药品经营企业竞赛分为经营批发组和零售药店组。
经营批发组和零售药店组为团体赛,每个企业可单选经营批发组或零售药店组,也可同时选择经营批发组和零售药店组两组,选手一人不能跨不同组参加比赛。
一家经营批发企业仅能组一队参加经营批发组比赛。单(个)体零售药店可多家联合组队。连锁企业可组多个队伍参加比赛,10家连锁药店可组成1队,每增加10家连锁药店可增加1队,同一连锁企业组队最多不能超过三个队伍。选手参加指定的某一组比赛不能重复再参加其他组比赛或一人不能跨不同队参加比赛。
2. 竞赛流程
(1)初赛:初赛阶段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将选拔出的人员组成团体代表本企业参加复赛。
(2)复赛:形式为现场笔试,由企业按照分组组队选出组员参加笔试。组委会根据分组将复试的队员总成绩平均分进行排名,选出成绩排在前10名团体进入决赛,其中中药饮片组选出复赛成绩前10名的选手进入决赛。
笔试考试包括三种题型: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
(3)决赛:形式为知识竞答。
进入决赛的团体队员全部参加知识竞答,知识竞答部分由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组成。
知识竞答提供基础分30分。
必答题:由主持人读题并说明开始答题后,参赛选手可开始在作答,在30秒内将正确答案写在答题板上,当主持人宣读停止答题时,参赛团队选手必须停止作答,同时将答题板展示给裁判员,由裁判员评分。答对1题得5分,答错或不答不得分也不扣分。
抢答题:由主持人读题完毕后,参赛选手才可开始抢答,每个团队仅限一名选手按抢答器,按抢答器最快的团队获得优先抢答权,获得抢答权后,需在30秒内完成答题,答对1题得5分,答错或不答均倒扣5分/题;抢答犯规1次倒扣5分,直至知识竞答分数扣完为止。
风险题:题型为简答题,题目分5分题、10分题、20分题3种,每个团队均有一次选题机会(可不选),分值由各队自由选择,由选题队员主答,其他队员可提示、补充,风险题限时60秒,答对加对应分值。答错、不答、超时扣除对应分值。计时从读题完毕后开始。各参赛队按前两轮综合得分由低到高顺序进行选题,并列排名按参赛队序号从低到高顺序选题。
其中,中药饮片组决赛形式为中药饮片的性状鉴别。参赛选手对中药饮片进行鉴别,写出中药饮片的名称,并将部分中药饮片伪品从正品中辨别出来。
(四)评分办法
1. 团队成绩
复赛:笔试试卷满分100分,取复赛团队所有选手的平均分为A团;
决赛:知识竞答分数为B团;
竞赛(团队)总成绩Z团=A团*50%+B团*50%。
2. 个人成绩
无菌组、非无菌组、经营批发组和零售药店组的个人成绩按复赛成绩进行排名;
而中药饮片组个人成绩按总成绩Z中进行排名;
复赛分数为A中,决赛中药性状鉴别分数为B中;
竞赛(中药饮片组个人)总成绩Z中=A中*50%+B中*50%。
比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无并列名次,如总成绩相同,进行加时赛。
(五)名次并列确定规则
1. 复赛名次按复赛团队平均分/个人分数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通过加卷考试的方式决出名次。
2. 决赛名次按总成绩排名如出现并列名次,通过抢答题加时赛的方式决出名次。
团体赛名次:若两队进行加试赛,加赛三题;若三队进行加试赛,加赛五题,以此类推直到决出名次;加试赛得分不再计入各参赛队总分内比较。加试赛因时间限制将视情况确定题目数量。
第十条 奖励办法
(一)团体奖
1. 奖项设置
各竞赛组按决赛成绩取前6名的参赛队,分别为团体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第7~10名的参赛队获优秀组织奖。
2. 奖励形式
总决赛取得一、二、三等奖的团队,获得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颁发的“一、二、三等奖”奖牌和奖励。
(二)个人奖
1. 奖项设置
无菌组、非无菌组、经营批发组和零售药店组按复赛成绩各组前14名为获奖选手,每组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第7~14名获个人优秀奖。
中药饮片组按前成绩前10名为获奖选手,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第7~10名获个人优秀奖。
2. 奖励形式
取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获得由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同颁发的“一、二、三等奖”荣誉证书和奖励。
获奖选手基本信息将纳入医药行业人才储备系统,成为医药行业储备人才,将获得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提供的免费学习培训机会。
第四章 赛程安排
第五章 参赛须知
第十一条参赛要求
所有参加复赛、决赛的选手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入考场。每个企业团队需配套统一服装参赛。
第十二条 报名及资质审核
(一)请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和零售药店积极组织员工报名,每个参赛选手的个人资料均由单位统一填报,凡如实、按时提交报名资料者视为竞赛参赛者。
(二)由组委会办公室审核每家企业参赛选手资质,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复赛、复赛审查合格后方可进入决赛。
(三)所有报名参赛单位须认真学习规则,参赛者均被视为同意并自愿遵守本届竞赛规程。
(四)参赛团体不得邀请外单位人员参加比赛。
(五)报名时,报名名单不能随意更改,若因故确需更改,请于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竞赛组委会。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六)报名时间:2016年9月12日~9月19日
(七)报名方式:由各企业填写相应的报名表(见《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的通知》附件1、附件2),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及3个月以上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报名人员需提交2张1寸近期照片。联系方式:吴淳66832588,传真:66832593,邮箱:0898hyxh@163.com。报名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省药监局12楼。
(八)《2016年海南省医药行业职业知识竞赛的通知》及附件等相关报名表格可登陆海南医药网http://www.hn-medical.com/通知公告栏下载。
第十三条 参赛咨询和服务
海南省医药行业协会
联系人:吴淳 66832588 邮箱:0898hyxh@163.com;
题库技术咨询:马德良 66832592 QQ:2522517235
第十四条 其他
(一)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本届竞赛活动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所有。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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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业自律树品牌,海南宝岛出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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