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公立医院药品采购"两票制", 医药行业或"大洗牌"

21世纪药店


寒露刚过,安徽正式进入秋季。对于安徽医药界而言,这个寒露时节代表的可能不仅仅是“寒”,而是一种“震动”,这些都源于安徽正式出台的《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11月1日起,安徽省在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这在全国尚属首次。此前,仅有部分省份在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


这份文件由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卫计委、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国家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两票制”,即由药品生产企业到药品经营企业开具一次发票;由药品经营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药品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集团)药品的经营企业可视同生产企业。进口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仅限一家国内总代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或经营企业代为销售药品,可视同生产企业。


同时,安徽鼓励“一票制”,药品生产企业与公立医疗机构之间直接结算药品货款,药品生产企业与药品经营企业只结算配送费用,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企业利润。而对于基层偏远医疗机构,允许其在“两票制”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缓解药企偏远地区的配送压力,保障基层药品供应。


安徽省食药监局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处处长米华阳介绍,目前由药品生产企业到公立医疗机构中间三张、四张,甚至更多张发票都有,意味着药品要经过多个经销商,实行“两票制”的目的,就是继续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压缩中间环节,降低虚高价格,严厉打击“挂靠”“走票”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业内人士表示,这将引发医药行业的剧烈震动——多票制时期,药品加价越多,临床促销做得越“猛”,医院和医生往往会选择这样的品种。而两票制砍掉了层层加价的销售链,临床回扣空间被压缩,药品销售主要靠质量、性价比竞争。


当然,“两票制”并非“一刀切”。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以保障基层药品的有效供应。药品经营企业应在省食药监部门备案后实施配送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公立医疗机构,必须向公立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产企业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药品经营企业公章原印章)。对发生灾情、疫情、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需要应急调拨的药品,可不受“两票制”的限定。


据悉,安徽省目前共有药品批发企业400多家,其中中小型批发企业占据半壁江山,一些小型批发企业甚至只依靠“挂靠”“走票”生存。安徽一家大型医药批发企业负责人介绍,“两票制”喊了很多年,这次真正落地,代表了安徽的决心和魄力,向药品流通领域顽疾重拳出击。这对于大型批发企业来说影响并不大,不过对于小型批发企业来说,可能直接关门将有100家左右,而间接因为经营范围锐减,导致盈利不佳而关门的也会有一部分,行业面临重新洗牌。


为了保障“两票制”落地,安徽各部门多管齐下。全省各级食药监和卫生计生等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推行“两票制”监管工作。食药监部门将推行“两票制”纳入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飞行检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药品管理相关规定,影响药品质量的,依法进行查处;卫生计生部门将对不执行“两票制”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公立医疗机构,纳入不良记录,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与评先评优、绩效考核挂钩;公安机关将把“两票制”作为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犯罪的重要抓手;商务部门将推行“两票制”作为推动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现代药品流通方式发展的主要工作;工商行政部门严厉打击药品购销中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税务部门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购销票据的监管。


“两票制”带来的行业“阵痛”无可避免,不过也有业内人士表示,长远来看,安徽率先在全国实施这一政策,直接对症药品流通领域的顽疾,对于整个行业发展来说,利好不容忽视,也是流通领域建立正常流通秩序的客观需要。除此以外,对于药品零售企业来说也是利好的。


安徽某龙头连锁企业负责人表示,“两票制”正式实行后,一些进不了公立医院的药品会流向零售市场,使零售市场的药品品类更加丰富,某一方面来说,也促进了医药分家;另一方面,这一制度的落实也应该看到国家整顿医药市场乱象的决心,这对药品零售企业也是一种警示和信号,企业要发展必须要规范经营,重视药品质量管理,同时,也应该看到,作为药品零售企业,连锁的趋势越来越明显,药房也要加快加大连锁发展步伐,否则,也有可能面临“洗牌”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