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范围销售处方药、过期药!68家药店上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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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家药店查出销售过期药


  据市食药监局介绍,东莞市的“药品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制度”是从去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信用等级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级。是否有因违反药品流通安全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被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而违法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则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


  记者查阅《2016年药品经营单位失信企业名单》看到,全市共有54家企业被定为失信企业,违法违规事实涉及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超范围经营处方药等,其中17家药店被查出销售超过有效期的劣药。另外值得注意的是,54家企业中“东莞市仁正医药有限公司”出现的频率最高,共有大朗松佛路、横沥新城、黄江裕元等七家分店被列为失信企业。


  在《2016年药品经营单位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中,共有14家药店上榜,其中8家药店的违法违规事实是“严重违反GSP的规定,已撤销GSP证书”。从镇街分布上看,长安镇的严重失信药店最多,占到6家;其次是虎门镇,共有3家。


  高频次监管严重失信企业


  “实施药品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制度,主要是想起到激励和惩戒的作用。”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通过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信用良好的药店可减少监督频次激励其健康发展;而另一方面,对信用不良的药店,增加监督频次也可以督促其诚信守法、规范经营。“其中,守信企业实行低频率监管,我们对该类企业的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超过一次。对失信企业的现场检查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严重失信企业则实行高频次监管、专项整治等。信用等级判定,在随后12个月内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可调升一级。”


  龚远红既是市人大代表,也是厚街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一名医生。在她看来,实施药品经营“信用黑名单”很有必要,“目前全市药店基本已通过GSP认证,但部分药店管理制度却形同虚设,并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比如,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营药品基础知识,无证上岗;另一方面,有些药店为了赚钱,甚至私自坐堂行医和给病人打针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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