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执业的春天已经来临了
【医师自由执业的春天已经来临】我曾经多次在公开讲座中讲过,医师执业的春天不会太久,可能说来就来,各位医生一定要注意建立自己的品牌,靠医院大树吃饭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了。当年律师自由执业也是一夜之间放开。
这不,国务院法制办在官网上昨天相继出台了《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稿。
这两个征求意见稿相互呼应,最大亮点有二:
一是执业医师的执业地点将不再以医疗机构为限,而是省级行政区划为限。什么意思?执业医师只需以省级行政区划为执业的注册地,而无需以医疗机构为注册地。操作上,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医生只需要在省级行政区划内任一医疗机构内获得聘用,即可获得该省级行政区划的执业注册,从而可以在该省范围内其他任一机构选择多点执业;只不过,第一执业机构为主要执业机构,其余的为多点执业机构。并且在多点执业执业时,只需要在执业证书上备案即可。至于医生与第一执业机构和其他多点执业机构的劳动关系和责任承担,完全可以通过医生与医疗机构的平等谈判而解决。
二是在职的医生可以申办个体诊所。虽然征求意见稿仅限定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医师可以自由申办诊所,但已是重大突破,因为现行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是禁止在职医生申办个体诊所的,这一禁止性条款实际完全捆住了医生的创业与流动。征求意见稿虽然只允许非公立医疗机构的执业医师可以自由申办个体诊所,但并不禁止公立医院的医师可以自由流动到非公立医疗机构,然后申办个体诊所。可以合理预见,当征求意见稿获得通过后,公立医院将迎来医生的辞职潮,而私立医院将迎来大发展,相应地,大街小巷也将遍布各种个体诊所,有全科的、也有专科的,有心内科的、也有心外科的,有神经内科的、也有神经外科的,......再也不止是牙医或中医诊所了。医师个人,私立医院、个体诊所的春天来临了,真正的分级诊疗来临了,医疗保险的春天来临了,以药养医将要终结了.....一句话,影响你我的医疗改革的最深刻变化就要来临了。各位医师,你做好准备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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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晔律师系上海市海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先后在同济医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学医,后学法。联系方式:13331990369,微信号:1333199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