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吐不快】魏则西之死!法,真的太不靠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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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间有一段子,说是某医院院长在酒桌上问大家,知道为什么“法”字是“一个水字旁加上一个去字”吗?众人默然许久,不得其解。院长说,这是明明白白告诉你,“法”是有水分的,就去TMD吧!众人闻之折服,此谓水分说。


其实呢,从词源学上讲,这个“法”字是从繁体字“灋”简化而来的,其中的“廌””(zhì)是传说中远古时代的一种独角神兽,据说它生性正直,有着明辨是非、判断曲直的神性,在人们相互间发生纠纷时,就由其裁决,罪犯被顺水放逐《说文》记载: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会意,此谓神兽说


“水分说”也好,“神兽说”也罢,对一个失去道德底线、把信仰作为赚钱工具的社会来说,法,真的太不靠谱了!法,这根最后的降魔棒似乎已经无法撕开妖魔鬼怪的画皮了。


春天临近末尾,魏则西走了,他用年轻的生命搅浑了盛世之下一汪春水。纷乱之余,就像当年毒牛奶、毒胶囊、天价医疗费那样,又有人提着板子到处寻找拍打目标去了,只不过这一次,被怀疑的人更多,情节更复杂,内幕更流鼻血


那么,板子到底应该打在谁的屁股上呢?


百度有错吗?

人家说了,事前事后对武警二院可是做了详尽调查的哦,武警二院合法经营,手续齐全,管我推广收费何干?人家还说,百度排名不是广告,而是信息检索,《广告法》不是没有明确吗?司法实践不也有很多争议吗?更重要的是,北京高院有个网络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指南明确规定“搜索引擎服务提供者提供的竞价排名服务,属信息检索服务”。既然不是广告,凭什么要求人家承担广告发布者的法定义务?


武警二院有错吗?

对不起,人家属于军队和公安自有的法律监管体系!人家主管机关制定的《军队医院管理若干规定》、《军队医疗机构业务帮带管理规定》早就下发执行,只是不对社会公开而已。人家也强调要“对外出租承包科室、发布医疗广告等10种违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依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罚”。

人家可不是违规“承包或出租科室”,人家这叫医企联合,合作共建,开展新的医疗技术!看看人家签订的是“合作开办XX中心”协议,又不违反《合同法》等法律得强制性规定,何错之有?


莆田系有错吗?

嘿嘿......瞧眼下舆论同仇敌忾的架势,谁要说他们没错,简直就是丧尽天良啊!可以人家错在哪里呢?谁有证据记录人家的罪恶历史吗?

再者说,国家不是正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吗?大家不都这么干吗?所有参与非营利医院合作的社会资本不都受到公立医院的产权问题以及非营利不得分红等刚性限制吗?不都不得不选择与目标医院建立某种合作关系,包括共同设立医疗管理公司,对其控制的医院收取托管费,医药产品分成(药品、器械、设备、高值耗材等)以及与重点科室进行医疗技术合作吗?


魏同学有错吗?

谁让他轻信百度排名和武警二院,不去更大更好的医院?谁让他生病长瘤,而且长得那么罕见,那么恶性,预后那么不堪?任何时候,谁要提出这样的问题,简直等同没有人性了!


难不成,是提板子的那帮人错了?

那可比六月雪还冤啊?世界这么大,能干事儿的职员这么少,哪能管得过来呀?再说,人家政出多门,各辖一方,一直强调依法行政,除了一些老革命新干部的面子外,对非法行医、违规经营之类的投诉,基本上有一查一,绝不姑息。


那么,风在哪儿?影在哪儿呢?


板子既然已经轮了起来,肯定不能空悬着,一定落得漂亮,拍出响声,不然,众怒难平啊!最好跟以前一样,问责几个、处分几个,实在不成,就以贪污受贿、生活作风腐败为由抓几个、判几个,了事!


法的水分能否挤掉?没有神兽可否断案?这一次是否最后还是那句话:历史总是在某个类似的原点上循环往复,复制过去和未来?


【作者简介】
李洪奇律师,曾就读北京医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英国诺丁汉大学。目前是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主要从事医药企业、医疗机构投融资、并购、药品技术转让、内控合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
社会任职:世界医学法学大会中国区委员,中国卫生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理事及法律部律师,中国医师协会医疗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卫生法学国际研究院客座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研究生联合导师,中国政法大学医药法律与伦理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卫生法律专业委员会第八届、
第九届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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