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我市对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
莱芜卫生计生
2月17日,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6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2016年度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
此次表彰,主要依据2016年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季度考核结果及平时爱国卫生日常工作情况,由各区、各单位层层推荐确定表彰对象,并适当向具体从事城市综合执法、市容环境、爱国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公共卫生、市场卫生管理、交通秩序维护、建筑工地管理等领域的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倾斜。共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其中市直及省以上集体15个,区及以下集体35个;先进个人60人,其中市直及省以上单位29人,区及以下单位31人。
去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迎难而上、勇于担当、奋起争先、团结拼搏”的“创城精神”,以巩固发展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建设健康城市为目标,以建立完善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较好地保持了城市卫生面貌。这次表彰,就是在城市卫生管理进入常态的情况下,为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推动城市卫生管理不断升级而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通过这次表彰,必将激发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热情和干劲,为打造精品城市、建设健康莱芜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