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山甲被全面禁止国际贸易!TRAFFIC和WildAid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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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三天,国际野生物贸易界最重要的会议——CITES缔约国大会在大象、犀牛、盔犀鸟等提案讨论中艰难前行。昨天,终于让各国家、各组织的所有参会人员大舒一口气, 全场沸腾,鼓掌庆祝第一委员会通过“所有八种穿山甲物种提升至附录Ⅰ”的提案!被纳入附录Ⅰ,意味着国际社会达成了共识——一致同意全面禁止穿山甲的国际贸易!穿山甲提附录Ⅰ绝对是众望所归。印尼代表“自找没趣”,因其对马来穿山甲列入附录Ⅰ持反对意见,主席启动投票机制,最后以114票赞同,1票反对(反对)通过提案。不出意外的话,该提案将在接下来的CITES全体大会上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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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山甲是什么动物?
她受到了什么威胁?
穿山甲,是对穿山甲属所有八个种的统称。其中四种分布在亚洲——中国穿山甲、印度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和菲律宾穿山甲;另外四种分别在非洲——大穿山甲、南非穿山甲、树穿山甲、长尾穿山甲。
穿山甲为食蚁性哺乳动物,体长约30~100厘米,头部细长,眼睛很小,无牙齿。除了腹部以外,穿山甲身上长了瓦状角质鳞片,受到惊吓时会蜷缩成球形。它们主要分布在热带及亚热带的森林、灌丛等地区,昼伏夜出。
亚洲分布的四个种于1975年被列入CITES附录II,1995年的第9届CITES缔约国大会上又将非洲分布的穿山甲四个种列入CITES附录II。列入CITES附录II,意味着穿山甲及其产品的国际贸易受到严格控制。然而,在这种贸易限制下,过去十年间全球依然至少有100万只穿山甲(包括亚洲和非洲的物种)惨遭盗猎和非法交易,以满足包括我国在内的亚洲国家消费者的需求。穿山甲被认为是全球受到非法贸易威胁最严重的哺乳类动物。在我国,穿山甲一直被视为一种重要的药材以及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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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在CITES第17届缔约国大会
附录物种修订提案的建议文件中指出
亚洲对穿山甲的需求是造成其野外种群数量显著下降的主要原因之一,尤其是中国穿山甲及马来穿山甲的贸易也刺激了对其他物种的需求。由于某些物种的详细种群资料缺乏,不足以评估这些物种是否符合升级至附录Ⅰ的标准。但是,大量的非法贸易记录、不断增长的需求及盗猎案例,都显示出其种群数量在明显下降。尽管2000年起CITES各缔约国申报的穿山甲贸易记录较少,但却有大量的非法贸易发生,估计全球每年至少有17 000只穿山甲遭到猎杀。除了在东亚查获大量来自东南亚的穿山甲外,也查获大量来自非洲的穿山甲鳞片。
所有贸易的穿山甲都来自野外捕捉:受限于穿山甲的生物特性,目前尚未有商业性的人工繁殖的可靠案例,穿山甲也很难在人工环境下圈养存活。每年仅繁殖一至两只子代,由于低生育率的因素穿山甲非常容易受到过度捕猎影响。
此次大会,第一委员会通过“所有八种穿山甲物种提升至附录Ⅰ”的结果,与TRAFFIC对本届CITES大会附录穿山甲修订提案的建议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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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FFIC调查发现
我国市场上穿山甲非法贸易依然活跃!
2016年9月,TRAFFIC发布《中国穿山甲贸易概述》报告。TRAFFIC今年6-7月对全国8个主要药材市场、19座城市的中药店 、97个收藏市场、51家餐馆及39家中文电商网站进行了快速评估,发现我国市场上穿山甲片非法贸易活跃,但食用穿山甲的情况已经有了显著好转。
与TRAFFIC十年前的调查结果相比,中药店有甲片出售的比例从2006/2007年的82%下降到目前的62%,但药材批发市场有甲片出售的比例从12.5%上升到35%。当被问及甲片来源时,很多商家声称境外以东南亚的越南和缅甸为主,也有来自非洲。但有广西的商家认为,虽然市场上大部分称从越南进货,但实际上越南只是一个中转站,巴基斯坦来了的甲片比较多。境内则集中在广西和云南省。在调查的39家网站上,共记录到153条待售的甲片广告信息,由94个商家在6个网络平台上发布,另有1条穿山甲肉广告和2条活体广告。
2007-2016年,我国共查获209起穿山甲案件,涉案穿山甲或其制品有:2405只活体,11 419只死体和34 946千克甲片。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越南是穿山甲个体走私的主要来源国,而甲片则主要来自于尼日利亚、喀麦隆和缅甸。
2007-2016年穿山甲片主要走私路线 ©TRAFFIC
2007-2016年穿山甲个体主要走私路线 ©TRAFFIC
报告还从贸易的角度对于保护穿山甲提出了多项建议,包括加强国内立法和执法、促进国际合作、严格管理国内合法甲片的库存和贸易活动、开展公众教育减少对穿山甲制品的需求等措施。
(该报告的撰写得到了WWF英国 和 野生救援的大力支持。)
TRAFFIC和WildAid共同支持穿山甲入附录一
和上图中间的CITES公约秘书长John Scanlon欢庆保护穿山甲最关键的一步已经迈出!
补充介绍~
什么是CITES大会?
附录Ⅰ和附录Ⅱ代表什么意思?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英语:Convent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ld Fauna and Flora,缩写:CITES)是在1975年正式生效执行的一份国际公约,其目的主要是通过对野生动植物进出口限制,确保野生动物与植物的国际贸易不会对物种生存构成威胁。又称为华盛顿公约(英文:Washington Convention)。
该公约管制国际贸易的物种,归类成了三项附录:
附录Ⅰ表示 禁止其商业性国际贸易,严格限制非商业性国际贸易;
附录Ⅱ表示 严格限制其商业性及非商业性国际贸易;
附录Ⅲ表示 在提案国严格限制其商业性及非商业性贸易,在其他国家仅需要出具原产地证明书即可出口。
而每隔二到三年召开的CITES缔约国大会,主要研究和决定公约执行和发展的重要决策,并决定是否调整附录等级。
戳阅读原文阅读完整版TRAFFIC出品的《中国穿山甲贸易概述》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