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关于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残联:
为全面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宣传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和关注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决定于2014年9月12日-18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活动(以下简称宣传周活动),主题为“预防出生缺陷从孕前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一)普及优生科学知识。主要内容包括:与怀孕生育有关的心理、生理基本知识;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以及孕前准备的主要内容;慢性疾病、感染性疾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对孕育的影响;不良生活习惯、营养不均衡、肥胖、药物及环境有害因素等对孕育的影响;婚前保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0-6岁儿童残疾筛查和康复服务的重要意义和内容;预防出生缺陷等不良妊娠结局的主要措施。
(二)宣传惠民政策。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地中海贫血筛查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免费服务和0-6岁残疾儿童筛查试点及康复项目为重点,宣传党和政府预防出生缺陷和残疾预防的系列惠民政策,让这些好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出生缺陷患儿和残疾儿童医疗救治和康复政策及措施,提高患儿救治和康复水平。
(三)再生育风险防范。结合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高龄产妇增多、出生缺陷发生风险增加的现状,针对再生育夫妇开展风险防范知识宣传,引导夫妇主动接受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产前筛查和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服务,预防出生缺陷。
二、有关要求
(一)本次宣传周活动以群众性宣传活动为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围绕活动主题,创新宣传形式,采用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方式,传播科学知识,确保宣传效果。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微博、微信、展板等大众传媒,向社会公众宣传普及预防出生缺陷科学知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孕妇学校、人口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家长学校等平台优势,以发放资料、播放宣传片、举办讲座、现场咨询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优生意识和健康素养,积极预防出生缺陷。要充分发挥妇幼保健院、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作用,结合我委“妇幼健康服务年”活动,组织专家和医务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出生缺陷防治咨询服务和义诊。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残联拟定了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标语口号(见附件),供各地开展宣传活动时使用。
(二)各级卫生计生、残联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实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方案,把政策宣传与知识宣传有机结合,把发挥自身优势与利用社会资源有机结合。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两部门联系群众、服务百姓、展示形象的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
国家卫生计生委妇幼司联系人:燕东海
联系电话:010-62030814
中国残联康复部联系人:孙 光
联系电话:010-66580090
附件: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标语口号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4年8月18日
附件:
出生缺陷预防宣传周标语口号
一、预防出生缺陷,从孕前开始。
二、普及优生科学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三、预防出生缺陷,避免先天残疾。
四、怀孕要计划,孕前先检查。
五、远离不良嗜好,创造良好孕育环境。
六、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好处多,帮你生个好宝宝。
七、重视婚前保健和孕前检查,生育健康后代。
八、孕期要保健,产前要筛查。
九、定期孕期检查,助母子健康平安。
十、重视新生儿疾病筛查,呵护儿童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