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签订州级“两定”机构服务协议,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云南医保
大理州签订州级“两定”机构服务协议,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2017年2月24日,州医保中心召开2017年度州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会议,与州级23家定点医疗机构、170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2017年服务协议。
2016年,全州医保工作在“两定”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加强协议管理和日常监管,深入推进医疗保险支付制度改革,建设和实施医疗保险智能审核系统,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医师管理制度,强化医、保、患三方动态管理等措施,全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达43.5万人,城镇职工门诊就医购药达4592131人次,参保居民就医达149523人次,严格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实现了保基本医疗、保待遇落实、保基金收支平衡的目标,医疗保险各项政策得以全面落实,医疗保险经办管理不断规范,医疗保险基金运行平稳,全州参保群众的医疗保险待遇逐步提高。
今年“两定”机构服务协议通过广泛征求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相关部门、医疗专家等各个层面的意见建议,对服务行为、就医管理、诊疗项目管理、药品管理、材料管理、费用结算管理、违约行为和责任等协议内容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使协议内容更符合当前医保管理工作实际要求,充分发挥协调约束作用,加强“两定”机构监管履约,维护基金安全,进一步提升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医保中心也从履职服务、廉洁自律、限时办结、接受监督等方面做出了经办服务承诺,切实推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两定机构和参保患者之间的协商、沟通和信息反馈,形成协商共管的良好机制,更好的为参保群众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大理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