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 | 专家感言:医保目录调整三招促创新
┃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关于这次医保目录调整,近日中国医疗保险(ID:zgylbxzzs)采访了中国医药创新促进会的宋瑞霖会长和中山大学医药经济研究所宣建伟所长。两位专家重点介绍了对医药产业影响深远的三步棋:
一是对创新药的空前重视;
二是引入药物经济学的尝试;
三是动态调整政策的启动。
专家讲的深入浅出,高屋建瓴。从中不难看出,政府部门在处理与市场关系上能力的提升,体现了政府角色定位由行政管理向社会治理的转变。笔者认为,这是本次医保目录调整最大的亮点。
一
支持创新 释放市场活力
“政策鼓励创新,释放市场需求;创新得到市场回报,企业更加注重创新;患者得到更好治疗,政策得到拥护支持。”宋瑞霖会长说这是一个良性循环。
我们国家以前没什么创新药,08年以后才正式推出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在这9年里国家投入引导资金近128亿。批了21个1.1类的创新药(国外国内都没上市)。这个数字是建国前50年(1949年-2009年)的4.2倍。这21个创新药大部分在十二五(2010年-2015年)期间上市,没赶上09年那次医保目录调整。
本次医保目录调整,明确把创新药作为本次调整品种的重点之一。将2009年后上市的新药作为重点评审对象,并对其中的创新药进一步倾斜。2008年至2015年上半年我国批准的创新化药和生物制品中,绝大部分都被纳入了2017年版药品目录范围或谈判药品范围,仅很少的品种因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疫苗)或临床认可度较低等原因未被纳入。这是时隔八年,创新药第一次迎来入门的机会。对其来说,是一个很大的利好。也说明我国这十来年的飞速发展。国家对创新的重视,才会有这么多创新药面世,才会产生这样的一种状况。
宋会长介绍说,创新药满足的是未满足的临床需求。通俗的说,让原先不能医治的疾病有药可医,或者有更好的疗效。如果新药满足的是已满足的临床需求,实质上没有创新性,不能叫创新药。所以创新药是临床需要的,非常符合患者的利益。
医保的目的不是为省钱,而是解决临床需求,患者的利益才是医保追求的终极目标。但省钱却是患者核心利益之一,也是医保的职责所属。所以,医保一方面要大力地支持创新药,在专利期间,尽可能让其纳入医保目录,让老百姓尽早用上;另一方面,当仿制药(疗效和副作用应与原研药一样)出来之后,应更多关注仿制药,以平抑市场价格。创新药厂家此时已得到市场回报,有动力进行下一轮创新,形成一个创新的良性循环。所以创新药与仿制药有一个对立统一的关系。
宋会长认为,医保作为支付方的代表,对创新的态度,是决定创新药生存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任何产品最后都是在市场中去检验,如果市场支持这个产品,国家政策应引导释放市场的需求。当创新药有了市场需求,它就能展现出应有的价值,最终让患者得到实惠。而对于产业来说,创新药得到了良好的回报,则更愿意去创新,加入到研发创新药的队伍中来。医保政策这个环节虽然在最后,但对前期的研发创新起到了决定性推动作用。
二
点亮药物经济学这盏灯
“药物经济学,是把一个创新药品的临床价值转换成了经济价值。换句话说,创新药物虽然比现有药物昂贵,但由于它产生了临床价值,比如避免了病人中风、骨折等,从而降低了其它方面的花费。药物经济学的研究是把这些临床效果转换成经济效益以对总体的花费进行比较。它是一个独一无二,最有能力展示创新药物的总体社会经济价值的研究方法。”宣所长给药物经济学做了定义。
“本次医保目录调整开始尝试将药物经济学引入目录调整当中,还没有要求企业来申报药物经济学的资料。但评审中引入了药物经济学专家,通过发表的文章等来做一个外围的观察评判。我们认为这已经很有意义了,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向前迈了一大步。这个学科在中国的发展,其实是需要像医保和药品监管部门,在药品上市和进医保目录这两个关口时,来关注药物经济学。这样,药物经济学才能够提高需求,彰显价值。这次医保为药物经济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发展机遇,点亮了一盏明灯。”宋瑞霖会长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国际上在审批新药的时候,规定企业必须提供药物经济学的报告。而我国过去是一个以仿制药为主的国家,药物经济学报告原研药厂家早做过了。所以过去也确实不要求国内企业再提供相关报告,这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相一致的。现在发生了变化,国内不仅仅有创新药,还有3.1类(国外已上市国内没上市)新药在不断的上市,我们的综合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这也导致了我们对药物经济学的需求提高了。不仅仅质量要过关,在经济学上也需要科学考量,才能更好的体现药品的价值。
宣所长介绍了药物经济学的三个应用:
一是可以作为医保目录的一个准入门槛。社保部门可定一个评估标准,比如新药进目录后每增加一个生命质量调整年将节省或增加社保基金多少费用,从而帮助决策。国际上很多参考标准是1倍到3倍的人均GDP。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新药每增加病人一个生命质量年,多花社保一倍的人均GDP,认为应该支付。1倍到3倍的人均GDP之间,可以考虑支付。如果花费人均3倍以上的人均GDP,则认为是不值得的。
二是作为一个产品以价值为基础的定价。
三是评估基金的经济风险。
三
启动了动态调整机制
“前期由于种种原因,药品目录调整的周期确实较长,这个问题我们也非常重视。本次目录发布后,一方面将抓紧开展谈判药品准入,指导各省(区、市)人社部门进行乙类药品调整;另一方面将着手研究完善医药用药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动态化的医保用药准入机制,做好目录准入、支付标准、使用管理等环节的有机衔接,逐步实现医保用药的全流程管理,使保障范围与临床用药实际、医药技术进步向适应,在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好保障的同时,进一步发挥医疗保险支持创新、促进发展的作用。”人社部医疗保险司陈金甫司长解读医保目录动态调整。
考虑到部分药品具有很高的临床价值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行价格纳入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较大压力的实际情况,专家同步评审确定了45个拟谈判药品。下一步将通过以价值为基础的谈判,合理控制价格。在医保可承受可支付的范围内,让老百姓尽量早的用上这些临床必需的药。
除了谈判药是动态调整外,宋会长表示,希望目录调整间隔越短越好。因为医保目录应该跟着需求走,而不是需求跟着目录走。我们调整的时间和需求靠的越近,证明越合理。宣所长说,动态调整不单有调入,还会有调出。新药进来之后,一些老药不需要了就要调出。对于调入调出的效率问题,他认为现在的信息系统的发展远远大于药品研发的发展,效率不是问题。可以建立常态化调整机制,把工作做到平时,就不会显得工程浩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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