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未必知道让医药分家走向实质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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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从今年2月8日起,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珠江新城院区成人门诊处方患者在院内完成缴费后,患者将不再在医院的药房取药,而是持处方单、诊疗卡步行几分钟到医院对面的大众医药妇儿中心店取药,医院仅保留住院药房、急诊药房。在为广州医院吃“螃蟹”叫好的同时,也需要更深入思考。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人民医院院长庄建说:“医药分家之后,医院在药品上不再有加成,在药厂上也没有利益了,这就是形式上的分家了。但另外一个层面,是不是都变成医院没有药房,这个我也还在思考。我个人认为,方便病人的话,能在医院里拿药,给病人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价格没有明显差异的前提下,能够一站式解决问题也很好。医生开完处方之后,是到指定药店还是别的药店拿药,药费是由医院代收的话,如何和药店结算,都是不同的性质。还需要看具体情况。”


  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是“医药分家”政策在广东地区首个正式落地试运行的试点,有论者认为,药房彻底分离到医院外,能够打破“以药补医”的医院模式。


  笔者的看法,与庄建院长的看法有相同之处,是否所有的医院都不能设立药房,并不能一刀切。医药分家的初衷,是切断治疗和药品之间千丝万缕的利益关联,还给患者购药自主权,从而解决看病贵的难题。因此,保障了患者的购药自主权,就是真正的医药分家;至于其形式,完全可以多样化。



  在医院设立药房,其最大的好处,是安全、便捷,能够一站式解决就医问题。在改革后,有许多患者反映,改革以后取药和平时在医院内取药相比,时间短了差不多20分钟。这样的体验,当然真切,但又是伪命题。试想,从物理距离来说,医院的药房比院外药房更近,怎么能省时间呢?真相只能是,在原有的体制下,医院并未注重提高药房的服务水平,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医院不提高服务水平,是因为有“只此一家”的尚方宝剑,一旦患者的自主购药权得以保障,在竞争压力之下,他又怎能不提高服务水平呢,时间又怎么会变长呢?进一步来说,从保障用药、便捷患者来说,也是医院设药房更好。


  赞成医院设立药房,并不是反对医药分家。医院的药房,完全可以社会化运营,脱离医院的体制,成为独立化的市场主体。这样的市场主体,在医院内不应只有一个,至少也应有两个以上。


  当然,要实现实质的医药分离,就不能指定药房。从医院对患者用药的垄断,变成药企的垄断,只是换汤不换药。允许所有有接入意愿的零售药店接入处方平台,是打破垄断的根本措施。医生不能指定药店、医院不能代收药费,这都是切断利益链的关键节点,在这些方面,不允许变通也不应该有变通。



文章来源:华声在线 

原标题:医药分家要从形式走向实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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