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开展18项医疗核心制度远程培训

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国家卫计委颁布了最新的18项医疗核心制度,并于2016年11月1日正式执行。为更好落实执行18项医疗核心制度,促使医务人员将18项医疗核心制度熟记于心,3月9日下午,鄂伦春自治旗人民医院特邀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质量管理处刘嘉吉处长为我院医务人员远程视频讲授18项医疗核心制度,全院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在八楼远程会议室参加了培训。

培训中,刘处长结合临床实际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会诊制度等18项核心制度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解读。同时指出,全体医务人员应熟记并执行18项医疗核心制度,重视18项医疗核心制度的学习和落实。

通过此次培训,使全体医务人员对18项医疗核心制度有了更深入的理解,为我院全面落实医疗安全专项整顿活动,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奠定了良好基础。

 

(贾瑞、崔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