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救护车让行

廊坊市卫生急救中心


3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中,规定了救护车执行院前医疗急救任务受法律保护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中遇有执行医疗急救任务的院前救护车,应当采取停车、减速等方式主动避让;因避让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免予行政处罚。

虽然有时交通状况不理想,避让救护车并不容易实现,但我在120上班(微信ID:EBMCpropaganda)依然要提示您:为救护车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