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建设】强化相互监督,推进廉洁建设——赵碧高
强化相互监督,推进廉洁建设
——松滋市中医院纪检组 赵碧高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下午好!
经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今天下午召开松滋市中医院与供货商、承包商廉洁沟通会,会议得到了市纪委领导和市卫计局领导的大力支持!得到了各商业合作伙伴的配合!在此,我代表中医院党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
一、廉洁建设是供需双方共同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大了惩治腐败的力度,提出了“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口号,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将廉政建设改为“廉洁”建设,从政治层面扩大了反腐败工作的覆盖面。也就是说反腐败不仅是党政部门的工作,也是全社会的工作。医院作为国家事业单位、企业作为法人组织都应在党纪国法的范围内活动,把廉洁自律、依法依规经营作为自己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切实做到廉洁行医、廉洁经商。
二、廉洁建设是现实的要求,卫生领域的腐败形势依然严峻。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目前中央第十二轮巡视组已分别入驻各地,各级巡视也将覆盖到基层单位,各级审计部门也都依法独立开展各项审计工作。这就要求我们供需双方认清新形势,顺应新要求,把反腐败当做一项现实的工作抓紧抓好。
近几年来,央视和其他媒体曝光了不少医疗机构供需双方之间腐败案件;各级检察机关、法院、公安经侦部门也查处了不少医院供需双方的腐败案件;我院在2015年,少数医务人员、药剂人员经不住利益的诱惑,走向了违法违纪的道路,遭到查处,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教训深刻。从上可以看出,卫生领域的腐败形势依然严峻,他不仅涉及到药、设备、基建,还涉及到卫生材料、办公用品、水电五金制品等等众多领域。因此,我们有必要未雨绸缪,扩大我们预防腐败的范畴,同时,加大廉洁建设的紧迫感和工作力度,做实预防腐败工作。
三、廉洁建设需要具体的措施和制度做保障。
为了把廉洁工作做实做细,我们供需双方要强化相互监督,采取实际步骤和具体措施。我院拟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和供货商承包商签订《松滋市中医院与供货商(承包商)廉洁责任状》,从制度上扎牢预防腐败的笼子;二是成立医院物质采购、基本建设评审监管委员会。对物质采购,基本建设设一道防护墙。具体流程做法是:使用科室申报,分管院长签字;相关职能科室制定具体方案,规划科纳入规划和预算。组织纪检、监察、财务、审计部门评估审核;院党委审批。三是属于政府采购、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的管理事项,必须走规定程序,依法依规办理。对不属于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管理中心管理的范畴外事项,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三家公司议标、综合评分,确定供应商和承包商。四是对药品使用中居前五名的药物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上述措施和办法还有赖于供货商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我们相信,只要我们双方基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诚实、守信,我们就能在友好合作中实现双赢。随着中医院发展壮大,中医院这块商业蛋糕将越来越大,我们在愉悦的合作下,双赢面也将越来越大,惠利患者服务社会实行“三赢”的能力也就会越来越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