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声音:全国人大代表、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回应百姓关切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 老百姓的期盼,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3月3日,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回应网友提问。
低价药、儿童药、急救药是药品短缺“重灾区”,逐渐从市场上消失了,怎么办?
王咏红
对于药品短缺现象,我想说这几点:
现状和原因 调研发现,低价药、儿童药、急救药的确最容易短缺。低价药没有利润,厂家不愿意生产。儿童药和急救药因为用量少,也经常被生产企业“边缘化”。除了原料供应和生产方面的原因之外,最主要的是价格。部分药品价格低廉、利润微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本质要求驱使企业减产或停产此类药品,造成一些经典廉价药品退出市场。国家取消药品政府定价以后,部分独家生产企业利用其垄断地位及自主定价的优势大幅涨价、频繁涨价,影响药品的正常采购、使用和报销,导致临床陷入有药不能用困境。
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实行停产备案制度。解决药品短缺的问题,必须坚持遵循市场机制与政府监管并重的原则,引导市场充分释放活力,强化政府兜底保障职能,加强部门协调、发挥政策引导,通过加强产需对接、定点生产、价格监管等手段,解决药品供应短缺的突出矛盾。建议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建立以药品管理部门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短缺药品保障协调机制。
2. 建立重点监控药品目录,将临床必需、生产企业少、短缺后影响大的药品纳入重点监控目录,对此类药品实行生产情况动态监控及停产备案制度,在其质量标准提升、环境保护等方面需要停产时给予缓冲,计划性做好货源储备,保障停产后供应衔接,同时对这类药品优先加快注册审批。
3. 加快建设小品种药品集中生产基地,对用量少、临床必需、供应短缺的药品,可通过招标方式交给有能力的企业开展集中生产,并在纳税等方面提供政策优惠,保障合理利润,满足全国范围需求,保障此类药品供应稳定。
4. 进一步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对竞争不充分药品以及价格变动频繁、变动幅度较大的药品,加大成本价格专项调查和动态监测工作力度,保持药品价格合理变动。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江苏这样做 在全国率先建立定点储备制度。 江苏在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面也采取了措施,2012年,省七个部门出台《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明确从药品生产、流通、储备、使用等多个环节入手,在全国首次系统的对药品短缺问题提出解决对策。2016年,江苏进一步完善政策、强化措施、遴选建立35家药品经营企业监测哨点,同时根据国家卫计委部署要求,在省内遴选15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短缺药品监测点。同时遴选江苏省医药有限公司、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国药控股江苏有限公司3家覆盖、配送能力强的经营企业为江苏新一轮短缺药品承储企业。最后,江苏还出台了《江苏省药品(耗材)生产配送企业责任约谈制度(试行)》督促企业诚信履约、保障正常供应。
下一步,江苏还将健全短缺药品监测体系,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功能,强化短缺药品分级储备机制,探索建立部门协同、上下分级、纵横互通的短缺药分级储备机制,形成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老百姓生了小毛小病,或者遇到保健方面的难题,家庭医生能不能上门服务?
王咏红
江苏省2013年起就试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截至去年底,全省90%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累计签约890万户、2524万人,人群覆盖率达32.14%。但按每2000人配备1名家庭医生的标准,要实现国家明确的“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目标,全省需配4万名以上的家庭医生,缺口还是比较大。我省将千方百计为基层补充人才、培训人才。突出防治结合,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健康管理转型。注重软硬件建设,不断提升家庭医生的服务水平。
在国家层面,建议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制度改革力度,希望人社部门尽快明确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范围,以鼓励基层医务人员主要开展签约服务,也可调动上级医疗机构医生下基层服务的积极性。同时,动态调整医保对基层的资金补偿分配额度和补偿项目范围,提高签约群众的补偿比例和年度限额,引导群众签约和基层首诊。
来源:健康江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