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医保】“小儿肠胃康颗粒”诚招上海各医院小包商
儿科医保,全市中标,基层社区均可使用!
一、零售价:42.02 中标价:38.20
二、模式:诚招上海各医院小包商
三、商业渠道: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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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商品名称:小儿肠胃康颗粒
拼音全码:XiaoErChangWeiKangKeLi(QiangZhuang)
【主要成份】鸡眼草,地服草, 谷精草, 夜明砂,蚕砂, 蝉蜕,谷芽, 盐酸小檗碱,木香,党参, 麦冬, 玉竹,赤芍, 甘草。
【性 状】 本品为红棕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适应症/功能主治】清热平肝,调理脾胃。用于小儿营养紊乱所引起的食欲不振,面色无华,精神烦忧,夜寝哭啼,腹泻腹胀。
【规格型号】5g*12袋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5~1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偶有恶心、呕吐、皮疹和药热,停药后即消失。
【禁
忌】
1.对盐酸小檗碱过敏者和有溶血性贫血史者禁用。
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患者禁用。
3.糖尿病患儿禁服。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感冒时不宜服用。
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及腹胀重、腹泻次数增多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盐酸小檗碱。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包 装】每盒12袋,每袋5g。
【有 效 期】36个月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03108
【生产企业】温州海鹤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