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药分开综合改革 新闻发布会热点问答(五)
15、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老百姓怎么进行医保报销?在医保报销流程上会不会有变化?
答:这次改革中,参保人员就医报销流程保持不变。也就是说,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仍执行持卡就医实时结算相关规定,就医报销流程不会发生变化。
另外,在医保惠民措施上,为了配合医药分开改革,特别是进一步方便常见病、慢性病和老年病患者在社区就近就医用药,免去为开药到大医院往返奔波排队的麻烦,我们还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措施:一是不断增加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数量,目前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有1400多家,方便百姓就近就医;二是统一社区和大医院医保药品报销范围,凡在大医院能报销的药品,在社区也都能报销;三是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脑血管病等4种慢性病患者,可享受2个月长处方报销便利;四是鼓励社区卫生机构开展居家上门医疗服务和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均按规定予以报销;五是无论门诊和住院,因病情需要,参保人员可以顺畅的进行转诊、转院;六是对社区和大医院实行“差异化”的医事服务费报销政策,使患者在社区就医的负担明显低于大医院,促进分级诊疗。
16、这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怎么报销?
答:此次调整的435项医疗服务项目,除了个别的国家明确规定不予报销的项目,其他的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特别是此次调整中,新增的55项专项护理、新生儿诊疗等项目,也都纳入了医保报销范围。
17、外地来京患者,医事服务费可以报销吗?
目前,按照国家规定,医保实行地区统筹,不同统筹地区执行各自报销政策。本次医药分开改革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推广,医事服务费纳入了本市医保报销范围,本市参保人员发生的医事服务费均可按规定报销。非京籍患者来京就医发生的医事服务费能否报销,需要按其参保地政策执行。
18、医药分开综合改革后,患者得到的医疗服务会有明显改善吗?有哪些衡量标准呢?
答:新的政策实施后,患者根据自己的病情合理选择就医机构,以往可去可不去看三级医院专家的患者会有所减少,这样会让专家有更多的时间仔细认真的接待和诊治疑难复杂患者,在病房,床位费、护理费的提高也要求医护人员应该更加关注住院患者的病情,加强巡视和查房,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让患者有更多的获得感。
19、如何构建会诊平台,方便基层诊断?
答:市、区将加大投入,加强建立远程会诊信息联网系统,推进“一个多平台会诊中心”和“四个医技会诊中心”(心电、病理、检验、影像)的建设和应用,提升服务效率,使患者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合理的治疗,减少无序流动。
20、改革前后,患者预约工作如何衔接?
为患者提供预约挂号、预约检查等服务是近年来各医疗机构广泛开展的便民举措。患者预约时间与实际就诊(即诊疗行为发生)的时间存在一定的时间差,当这个时间差刚好处在医改政策发布和实施前后时段时,可能出现预约时的价格标准到就诊时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为了明确这个过渡期内患者就医缴费的规则,为患者就医提供更清晰的指引,我们本着方便百姓、保障改革平稳有序实施的出发点,制定了以下规则。
(一)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前已预约并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前后价格中较低的价格标准执行;
(二)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前已预约但未缴费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三)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后预约且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后的服务项目,诊疗当日实际收费按照改革实施后的价格标准执行;
(四)无论何时预约,对于诊疗行为发生时间在改革政策发布之日(3月22日)24时后至改革实施(4月8日)之日零点前的服务项目,按照改革实施前的价格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