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医院开展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将“为全省城乡怀孕妇女提供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列为2017年省政府六件民生实事之一,做到应查尽查,最大限度地预防出生缺陷风险,努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免费服务对象有哪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怀孕妇女,均为免费服务对象:
1.女方为本市户籍的;
2.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市户籍的;
3.居住在本市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需携带居住证)。
免费服务内容是什么?
1.产前筛查:为妊娠15-20+6周的孕妇进行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和神经管缺陷血清生化免疫筛查;
2.产前诊断:通过产科系统超声检查或羊水脐带血培养的染色体分析等方式,为产前筛查结果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前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诊断。
具体包括:
(1)针对产前筛查神经管缺陷高风险的孕妇,提供产科系统超声诊断。
(2)针对产前筛查21-三体综合征、18-三体综合征高风险的孕妇,提供羊膜腔穿刺术、胎儿细胞培养的染色体核型分析或染色体非整倍体快速诊断。孕妇自愿选择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等其它方法的,按标准给予报销。
如何享受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
在全市提供孕产妇保健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内,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筛查服务,高风险孕妇每孕次享受一次免费产前诊断服务。免费服务标准为:产前筛查100元/人,产前诊断1000元/人。
需再次接受检查或超出免费服务项目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血常规、尿常规、凝血系列、肝肾功能、心电图、乙肝五项、丙肝、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等孕期常规检查项目不列入本项目免费服务范围。
免费产前筛查的程序及携带的资料有哪些?
1.领取“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
(1)户籍为本市的孕妇: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男方为本市户籍、女方为外市户籍的,需携带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
(3)居住在本市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口:需携带孕妇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居住证及复印件。
孕妇携带上述资料在户籍地(居住地)医疗保健服务机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领取“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并签订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
2.孕妇在妊娠15-20+6周期间,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产前筛查免费服务卡”、知情同意书和申请单到采血机构接受血液标本采集。
晋城市人民医院院目前已顺利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的备案与验收,现已正式开始进行免费产前筛查与诊断服务。欢迎大家来我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