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面改善医疗服务 预约诊疗将精确到分钟

青岛卫生计生官微

  自2015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启动以来,青岛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建立了门诊和住院服务中心,实现各种形式的预约门诊360万人次,其中市级预约平台达到41万人次;全市门诊预约率31.95%,复诊预约率59.03%,分时段预约率34.59%;全部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其中,三级医院临床路径入径管理率46.91%,路径完成率79.63%。同时,截至去年底,全市已建成各种形式医联体487个,覆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528个,完成双向转诊下转1.2万人次,上转2.6万人次。


  近日,青岛市下发《方案》,就今年如何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提出要求。 

实现分时段精准预约

有条件的要精确到分钟

  《方案》要求,要进一步推进预约诊疗服务。


  二级以上医院依托“青岛市医院预约诊疗服务平台”进一步增加和开放网络预约号源。


  一是实现分时段精准预约,预约时间精确到小时,有条件的精确到分钟,坚持“预约优先”的原则,进一步缩短预约患者候诊时间。2017年底,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


  二是建立预约号源统一管理信息平台。将电话、窗口、诊间等传统预约渠道与网络、移动客户端、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等新兴预约渠道相融合,在信息平台上统一管理预约号源,合理安排初诊患者、复诊患者就诊时间,提高预约诊疗效率。实行“预约优先”,对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安排就诊,推动分级诊疗。


  三是探索开展检查检验集中预约。医生开具检查检验申请单后,患者可通过自助信息终端选择时间段,减少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 


  此外,要通过新媒体、微平台等途径告知医院就诊时段分布信息,引导患者错峰就诊。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通过互联网、移动网络、通讯网络等途径,为患者提供信息查询与推送服务。


  加大开展信息化结算支付方式工作力度,引导患者使用就诊卡预存、银联、手机软件等多种信息化支付方式,实现床旁结算、诊间结算,使结算更为便捷。还要搭建双向转诊信息平台,实现上转和下转患者的诊疗信息共享,保证分级诊疗服务的连续性,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

逐步提高日间手术比例

形成基于日间手术的分级诊疗模式

  《方案》指出,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患者就诊情况,灵活调配机构内医疗资源。


  一是调配门急诊资源。根据季节变换、疾病发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门急诊就诊高峰提前预判,科学调整门急诊医务人员安排,保障门急诊医疗秩序平稳有序。


  二是调配住院病床资源。依托病人住院服务中心,落实住院床位预约服务管理,根据患者病情,区分轻重缓急,合理安排住院顺序和住院床位,提高住院床位使用效率。


  三是调配辅助科室资源。合理安排检验检查设备和人力资源,逐步缩短检查等候时间和出具检查报告时间。科学安排挂号、收款、取药等窗口服务人力,开展提前、延时和错峰服务。


  同时,要在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推进三级医院日间手术工作,探索将部分住院服务转变为日间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缓解患者“住院难”和“手术难”问题。


  一是开展日间手术试点的医院,确定并公开开展日间手术的病种和技术目录,明确适应证范围、麻醉方式、主要风险和大致费用范围。制定日间手术临床路径,开展日间手术路径化管理,逐步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形成基于日间手术的分级诊疗模式。


  二是探索开展其他日间医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部分传统住院诊疗服务安排在日间,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设置日间病房,开展日间化疗、新生儿日间蓝光照射治疗等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提升医疗管理质量,力争做到“一室一患”

  《方案》指出,要明确合理划分医疗机构诊区,力争做到待诊患者与就诊患者隔离,“一室一患”,保护患者隐私。深入推进创建“平安医院”活动,继续开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保障医务人员安全。进一步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法制建设,健全“三调解一保险”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及保障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急诊急救服务管理。急救中心要充分发挥在院前医疗急救中的指挥调度作用,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理顺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院内急诊与院内其他科室之间的协同服务流程,确保提高抢救成功率。


  实行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常态管理,接诊医疗机构要为院前急救开通绿色通道,不推诿、拒诊急诊患者,缩短患者进入医疗机构到接受治疗的时间,降低病死率。


  同时,要加强市级医疗质控中心建设,完善质控中心的遴选和退出机制。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开展医院感染防控知识的培训和教育,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预防医院感染发生。


  此外,要提高临床路径管理病例总数、入径率和完成率,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通过临床路径合理测算单病种付费的支付标准,保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医疗质量,有效推动支付方式改革。 


  此外,《通知》对发挥中医特色优势、保障药事管理安全、构建良好人文环境等方面提出要求。

(本文来源于青岛日报,版权与荣誉属于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