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7山东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招聘37人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均成立于建国前,是隶属于山东省民政厅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特殊优抚对象的诊治、康复和疗养任务。
1、山东省荣军总医院。医院是一所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综合性二级甲等优抚医院,坐落于济南市历下区。医院占地面积4.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500张,设置37个科室,现有在编人员343人,其中本科以上271人,硕博士47人,中级职称以上191人,高级职称68人,全国民政行业领军人才1人。医院拥有3.0核磁共振、64排螺旋CT、彩超、DR数字摄片、1000毫安平板X光机、血管造影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500余台。
2、山东省泰安荣军医院。医院是全省唯一一所接收1至4级荣誉军人治疗、康复、休养的优抚医院,坐落于泰安市泰山区。医院占地面积11.39万平方米,编制床位300张,设置25个科室,现有在编人员289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11人,高中级职称人员占62%。医院配有16排螺旋CT、数字胃肠机、人体压力反馈仪、肌肉关节震动治疗仪、双板DR、彩色超声诊断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先进医疗设备300余台。
3、山东省青州荣军医院。医院是集医疗、康复、教学、科研、老年托养为一体的二级综合性优抚医院,坐落于青州市,是青州市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医院占地面积8.2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400张,设置26个科室,现有在编人员249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09人,正高级职称9人,副高级职称24人。医院拥有多层螺旋CT、DR、磁共振、数字胃肠机、彩超等大型诊疗设备100余台。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省荣军总医院、省泰安荣军医院、省青州荣军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工作人员3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6年4月21日以后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hrss.gov.cn)和省民政厅网站(www.sdmz.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4月21日9:00—4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4月21日11:00—4月26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省民政厅网站,点击“公开招聘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4月21日11:00—4月26日16:00
招聘单位将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双休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的,视为初审通过。
报名结束后,对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两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民政厅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并公布。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地点:拟定于5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省民政厅网站“通知公告”栏公布。
笔试考点设在济南市,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由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按备案的面试方案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在省民政厅网站面向社会公布。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省民政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福利。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初级岗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试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7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6〕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31-86115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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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省民政厅所属优抚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山东省民政厅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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