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公告》精神,结合报名初审情况,经校园招聘工作领导组同意,现对此次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招聘名额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超过1:5(不含)以上的岗位,由市卫生计生委组织报考该岗位人员进行笔试(所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结果,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并列,则增加并列者进入资格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笔试考试时间定于五月中旬,地点在太原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对招聘名额与初审通过人数比例在1:5(含)以下的岗位,不需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三、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太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7年校园招聘职位申请表》和二代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619967076(医)
185887498(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