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动态】四川整合行政资源 市场监管执法模式迎来调整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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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加快整合行政资源,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环境打造提供强有力动力源。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综合执法,近日,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四川省将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改革试点要求,理清不同层级政府执法职责,归并执法机构,减少执法队伍种类。在既定法律框架下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将改革试点与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等改革相结合,着力构建体现不同层级政府功能特点和符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


此次改革试点成都、攀枝花、泸州、绵阳、乐山、宜宾、凉山等7个市(州)为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同时,确定德阳市为省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改革试点明确要求,一是明确执法责任,减少执法层级。各试点地区要根据不同层级政府的职能和事权,承担跨区域行政执法和查处案件工作。通过向乡(镇、街道)派出综合执法机构或延伸执法等方式,着力提高基层政府执法能力。二是整合执法职能和机构,减少执法队伍。结合试点工作,清理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的执法机构和队伍。不同政府部门下设的职责任务相近或相似的执法队伍,应整合为一支执法队伍。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应整合为一支队伍。三是理顺政府部门(单位)与综合执法机构的职责关系。实行跨部门综合执法的,处理好政府部门(单位)与综合执法部门之间的职权关系。要逐步将技术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等事业单位承担的执法职责移交给综合执法机构,推进职能相对分离。四是创新执法方式和监督管理机制。规范执法工作流程,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要通过制定部门间执法信息共享标准,探索建立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平台。要大力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市场中介和公民法人参与社会治理,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五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地综合执法机构通过减少执法队伍种类,整合优化执法机构和队伍,进一步充实加强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制理论和业务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来源:中国食品报